03.13 趙福樓:教研室何去何從——談中小學教研製度的變遷

教研室何去何從——談中小學教研製度的變遷

中小學教研製度,是獨具中國特色的教育管理制度。始建於二十世紀五十年代。1952年,教育部頒佈了《中學暫行規程(草案)》和《小學暫行規程(草案)》,明確提出了中小學要建立學科教研室和學校教學研究會議制度。這與蘇聯經驗的傳播有關係。而今中國教研製度,基本建構起來省、市州、區縣、學校的四個層級,或疊加不同層級的一個教研管理體系。

就其緣起而言,無疑與新中國教育發展,首次在國家層面普及義務教育,教育規模是空前巨大,而教育發展的起點是很低,迫切需要有一批專業人員,為學校教育實施,以及教師實施課程提供全方位、細緻化服務和指導有關。而且這裡的指導與服務,包括編制教材、分析教材、編制練習、研製試卷、進行測評,等等。這些都涉及教育教學的全程管理。教研本質上是行政在教育領域業務上進行管理的延伸。建立中小學教研體制客觀上也與學習開洛夫經驗,以及傳播普希金娜“紅領巾教學法”,具有時間節點上的重合。這時的教研天然體現國家意志,具有代行政色彩。

教研體系,一直延伸到學校、課堂,改變教師的教學。教研對於教師教學實施的指導具有強制性,這與中國教育的管理制度是匹配的。說到底,在國辦教育包辦一切的前提條件下,需要有一個把事事與人人都管起來的體制——教研製度無疑具有這個特點,滿足了行政管理的需要。

中國教育的行政化特色很突出。大學管理強調辦學的獨立性,要去行政化,無法在學校管理體系上面再設置一個教學管理的機構,由他來統一行為。與之比較,中小學在辦學上,沒有獨立性,即在業務管理——如何實施教學上也是沒有獨立性的,這就是獨立中小學教研室的主要目的所在。

在教育管理抉擇上,是決定放權還是收權,是基於學校辦學自主性還是統一化管理,這兩種不同的選擇,就直接影響到我們對於中小學教研製度合理性和存在必要性的研判。

在上世紀末與本世紀初,在立足於中國現代教育發展的國際視野批判中,一批學者看到了我國教育發展規模巨大而且差異化突出,很難由國家統一管理起來和由行政統一規劃和指揮,他們以為教育發展要走向國家統一與學校自主發展相結合。

基於這個判斷,教育管理的決策就主張,實施學校管理的自主化發展,要給予學校課程管理權力,以及教師教學權力。行政在涉及到學校課程實施與教師學科教學方面要止步,不要過多幹涉。也就是說,行政化管理要有禁區。

這麼看的話,中小學教研製度這個獨具中國特色的體制,就變成另類了。這便導致了之後的制度調整:一批省市單設的,服務本地教育行政管理的教研室,被歸併到其他部門,教研人員被消解;教研工作的業務管理權被取消,其權限被限定在“研究、指導與服務”,也就是管理變成了服務;教研室過去在業務指導上的教材編寫、教輔編寫、試卷編制,以及命題和測評等強力影響教師教學的抓手,也被割斷,管理弱化;教研員的學術權威性也被消解了,某些時候教研被汙名化,以為教育改革的阻力在教研。

其時,我國基礎教育孕育和啟動了世紀大變革,這就是課程改革。這在教育制度層面是一場影響巨大的變革,本意是要實施課程建設放權,進行三級課程建設;教學評價放權,大學自主招生,各省自主命題;學校管理放權,減少教研室在業務干預,等等。所以,這場變革的研究和發起,政府依賴於學界,主要參與者都是大學裡的學者。他們天然的學者身份具有權威性,可以規劃,具有學術引領性,在教師中可以發動教師實施變革。然而,大學的研究機構,以及學者在改革的宣講之後,到了政策實施階段,就面對一個困境:他們缺乏有效進入學校,影響教師行為的管理機制。

國家層面發動改革,卻沒有辦法實施改革,這就出現了一個悖論:我們主張給予學校辦學自主權,可是現實的學校發展沒有自主性。通俗而言,你要他自己管理自己,他說,我還要你來管。這就是教育管理當時的處境。事實上,課程改革後期,還是依靠教研室的介入在推動政策的落地。也正是因為教研室的全面參與改革,這才徹底轉變了當初學者的看法。於是學界和行政方面提出了“教研室不可替代,不可或缺”。這其實是我國教育管理上的自我修正。

義務教育,也可以延展到基礎教育,其基本事實是國家統一管理,是國家包辦的教育,辦好教育是政府責任。基於此,行政管理在涉及到課程與教學的業務管理方面,尤其是在推進改革中,迫切需要有辦法可以把管理的觸角延展到學校與課堂。有了這個基本判斷,如今教育行政越來越看到了教研室的作用,而且產生了管理傷的依賴性。

這時,教育改革的另外的問題出現了:不斷強化管理,滲透到課程與教學,管得多,這就剝奪了教師教學自主權和學校自主辦學權,這與教育發展的基本規律又是悖逆的。我們是否在用一個問題的解決而不斷強化另外一個問題?要用權管理,可是管理權是有界限的。

中小學教研室在起起伏伏的變化中,內部也有陣痛。我們意識到,教育教學的改革,教研員可以提供專業化指導。可是,教研又是軟實力,無法進行管理上的全程干預和全員干預,以及採取強力化的手段。教研的代行政,是建立在行政賦權基礎上的。目前,在教育管理的行政抉擇上,對於教研製度還缺乏清晰化認識,教研室何去何從還是有待觀察的。

目前的教研層級是清晰化的,然而不同層級的教研,其主要職責的差異點或職責的界限在哪裡?這確實難於區分。尤其是服務於區域行政的具有智囊機構作用的教研室,與學校開展的教研,也就是校本教研,兩者之間的差異與聯繫是什麼,這是有必要做區分的。自然狀態下的校本教研,缺乏活力也沒有質量,所以急需專家引領。而所謂教研工作的下沉,到了學校,對老師指手畫腳,直接干預教學,甚至剝奪教師教學個性,這又是教研的大忌。

教研室能幹什麼,要幹什麼,如何幹好,這些問題的解決還需要積極的探索。

源自中華語文網名師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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