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使用伪造驾驶证——害人终害己

使用伪造驾驶证——害人终害己

每辆车都拥有自己的身份信息,每位机动车驾驶人都要有驾驶资质。驾驶证、号牌、行驶证是公安交管部门根据法律核发证件,受法律保护,严禁伪造、变造,然而就有这么一些人,耍小聪明企图通过在驾驶证上动手脚,逃避交警检查。

2019年3月25日早上9时左右,驾驶员夏某驾驶一辆黑EH***号重型厢式货车沿潮漳高速广东往福建方向,因使用伪造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在粤闽收费站被潮州市交警高速三大队现场查获,而后被带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

使用伪造驾驶证——害人终害己
使用伪造驾驶证——害人终害己

经调查,驾驶员夏某交代其使用伪造的驾驶证的时间已经有一年左右,平时主要用来出入车场做抵押手续使用,心里想人家没有权利扣留自己的驾驶证,所以就拿了个假证应付平时的抵押手续。但是在粤闽收费站夏某使用伪造驾驶证想蒙混过关,不料还是逃不过交警同志的火眼金睛,被交警同志逮个正着。

使用伪造驾驶证——害人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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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在货车车主与驾驶员夏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发现,夏某使用伪造驾驶证不止用于平时出入货运站的抵押手续,还使用伪造驾驶证在网上应聘了现在这份工作,无视法律法规。

使用伪造驾驶证——害人终害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对违法嫌疑人夏某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千元,收缴伪造的驾驶证行政处罚,并进行记满12分学习,准驾车型降级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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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怀侥幸,难逃处罚,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不仅是对自己及他人的不负责,还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提醒:

公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证件是证明其身份的重要证件,是社会公共信用的象征。想利用假证蒙混过关,一旦被查获,后果很严重。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自2015年11月起,伪造、变造驾驶证和情节严重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驾驶证的行为应被追究刑责,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每个司机都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车,不要害己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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