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補繳養老保險需要繳納滯納金嗎?有沒有相關的規定?

安忠9


補繳交養老保險需要繳納滯納金,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1)關於滯納金的規定,目前是在社會保險法中明確的。《社會保險法》第86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徵收的條件是用人單位沒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按時和足額是並列關係,只要符合一條就可以。滯納金的標準是每日5/10000,相當於年利率18.25%。

另外一項條件是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繳納或者補足。如果用人單位置之不理,有關行政部門可以進行罰款,罰款金額是欠繳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不過要提醒的是,即使你被罰款了,一樣還要補足社保費,不可能將罰款當補繳的社保的。

(2)其實,在2011年《社會保險法》出臺實施以前,起徵繳法規作用的是《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這裡邊也有明確的滯納金的規定。

第十三條 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併入社會保險基金。

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規定滯納金的標準是每日2‰,相當於年化利率73%,非常高了。但是,徵收的標準是首先責令限期繳納,如果限期交納了就不需要繳納滯納金;如果逾期能不繳納的,會加收滯納金。現在的《社會保險法》規定是,責令改正的同時也要繳納滯納金。

這就是社會保險法和社會保險徵繳暫行條例的不同,從法律效力層次上講,社會保險法是高於徵繳暫行條例的,因此要統一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執行。

(3)滯納金關係著社保基金的安全。2016年,人社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在文件中明確要規範參保繳費政策,對於符合國家規定補交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繳納滯納金。

同時文件規定,不能納入養老保險參保範圍的人群一律不能納入,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不得事後補繳養老保險增加繳費年限。

今年來我們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非常快,工資收入水平也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增加,我們社會保險費繳費都是跟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相關的。如果隨意補繳以前的養老保險,沒有懲罰性措施,這樣會非常划算,也會造成養老保險基金的壓力劇增。隨意補繳養老保險也是對正常繳納人員的不公平,這樣大家就都不願意繳納養老保險了,等到退休時再補交也可以。畢竟存銀行還有利息,而且個人還有享受不到養老保險就去世的可能。

按照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繳納養老保險是法律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義務,因此是不可以討價還價的。

(4)唯一一種可以不用繳納滯納金的方式,那就是向社保部門提出暫緩繳納企業負擔社會保險費的申請,經批准同意的話可以不繳納滯納金。法律依據是《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第21條和第22條: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經省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批准後,可以暫緩繳納一定期限的社會保險費,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暫緩繳費期間,免收滯納金。到期後,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費。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提供擔保並與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簽訂緩繳協議的,免收緩繳期間的滯納金。

所以,養老保險繳納應當按時繳納,如果沒有按時繳納,又沒有向社保部門申請延緩繳納並提供擔保,一律是要徵收滯納金的。


暖心人社


要交滯納金的,我去年本來應該十二月底去交,結果拖到過了年的三月份去交的,也就是超出規定時間3個月,交了120塊錢滯納金。我交的是一年6000多的,如果交的檔次高的,滯納金就更多。還是按時交最好,拖著還是要交的,還多交錢,划不來


秋天的童話157650221


康樂說:用人單位養老保險補繳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取滯納金是有規定的,而且是《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法律定的,所以滯納金收取是十分合理的。

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是十分厲害的了。

舉一個實例,據瞭解,上個月某單位為一職工補繳1998年-2017年養老保險,單位本金+個人本金總共有9.3萬餘,滯納金就達到了10.7萬餘,利息則更是有4萬。

可以看出來,滯納金比本金都要高不少,尤其是對於年代久遠的補費,更是如此。

具體說,1998年一年,養老保險本金(包括單位和個人)總共860餘元,滯納金則是達到了3200餘元,滯納金幾乎是本金的4倍了。而且隨著欠繳天數的增加,這個滯納金每日都會發生變化的,所以說,用人單位還是不要拖欠職工的養老保險為好。


而對於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的養老保險來說,就是俗稱“自己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情況,如下崗職工、買斷職工、個體從業者繳納的養老保險,很多地方規定是不能進行養老保險的補繳的。就是說之前的某年度自己沒繳費,過後就不能再補繳費用了。如果說很少有的地方能夠繳費的,肯定也不會超過“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這樣的規定,具體的各地可能會有一些自定的辦法,或者就直接用“日萬分之五”這樣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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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苑


樓主你好,補交養老保險需要滯納金嗎?有沒有相關的規定?首先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訴大家,補交養老保險是需要滯納金的,但是補交養老保險,全國各地都在收緊這樣的一個補交政策,如果是由於你個人原因造成養老保險,中斷的交費,那麼是很難進行補交的,除非你們當地有相關的政策可以允許個人來進行補交。

其次,如果是單位原因造成社保中斷的情形的,那麼由於單位出名來進行補交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因為單位一方面在補交的過程中,首先要承擔自己單位應當承擔的繳費比例,另外一方面,相應的滯納金的費用也應該由單位來進行承擔,因為畢竟是由於單位方面造成的中斷。

滯納金的費用是根據中斷年限長短來決定的,如果中斷的年限比較長,那麼滯納金的費用相對來說會高高一些。如果說你的中斷年限比較短的話,那麼滯納金的費用相對也會少一些,比方說去年的一個費用,那麼實際上滯納金的費用就沒有多少錢了。


懂社保


不叫滯納金,,叫保值金。。

保值金是類似於利率一樣,,比如2018年應交的數額比如說1000元,舉例 如果到了將來2025年那時 補繳2018年數額1000元,,到時就要看2018年的1000元,在2025年翻番值是多少元了。也許2025年時的1000等於2018年的2500。。並不是滯納金拖欠比率。。所以你欠繳1000,但是你得補交2500。。實際上你永遠沾不了便宜。只是你先欠著沒有繳納而已。如果想知道沾沒沾便宜,就得看兩個時間階段的工資與物價水平比率。。

滯納金只是按年頭加收費用比例。。這個遠趕不上保值金狠。。


用戶50820084589


樓主您好,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訴你,如果你要補交你的養老保險的費用,那是肯定要交這個滯納金的。社保部門也有這相關的規定,如果你當年沒有完成正常的養老保險的交費,那麼按照你們當地社保部門的一個規定,就需要收取一定的滯納金費用。

這個確確實實是有著相關的規定,而且根據你養老保險拖欠的時間的長短來決定滯納金的多少,也就是說你的這個滯納金拖欠的越長,那麼也就是說你的這個費用也就越高。

所以說繳納滯納金是一項政策的規定,這個任何人在補交養老保險費用的同時都需要繳納這部分滯納金,都不可以規避滯納金的繳費。當然實際上如果滯納金過高的話,可能社保部門會酌情減免一部分滯納金的費用,並不是按照全額收取滯納金的費用的,因為有時候如果拖欠時間比較久,甚至滯納金的費用要高於繳費本金,這都是會出現的,基於這樣的一個情況,那麼社保部門會做一個相應的優惠或者減免。


社保小達人


【舉例青島】青島現在的社保如果不是公司欠費未繳的話只能補3個月,以前的那些補不了,三個月的欠費按照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來收,這個滯納金是按天來算。

還有一種補繳就是公司給你參保但是一直未給你繳費,這種情況真的就非常非常的鬧心了。小才的一個朋友就是公司最後就是拿不出錢,欠了7個月的社保費用就只能自己拿錢補上,光繳納滯納金就1000多。明明是企業的責任最後都落到了個人身上,每天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真的好貴,不補還不行,不光你的滯納金會跟滾雪球似的越來越多,你還繼續參不了社保。


共享人才


您好,需要的。北京這邊補繳的滯納金是按天收取的,費率是萬分之五。


以上,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如果您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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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服務智詢師,期待您的關注和支持。


人力服務智詢師


我認為交滯納金應該分為二種,第一企業不給職工交養老金,應該問企業收取滯納金,以保護職工的利益,第二改革催生了一大群體下崗失業人員,他們的生活大部分沒有保障,這個群體國家應該實際行動解決下崗職工活路,滯納金少交或不交,萬分之五高利代也不為過,這是不讓下崗職工活路,現在企業有多少在給工人交的呢,我們呂梁地區交的不多,可以下去基層瞭解一下。真心為民一下吧,希望大家多關注,轉發讓全社會關注下崗失業工人的滯納金問題。


18235882565


別說了我2018年5月補交買斷期間2000年至2002年補交2萬參仟五佰元應交2年不到一萬讓我交了二萬叄千五百元太黑了養老保險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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