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2 继“共享住房”之后,又有一种特殊房子造福大众,这8个省已试点

如今一二线城市的房价居高不下,想通过打工买到房子的希望是越来越小了,即便如此,每年还是有大量的人会进入这些大城市工作,因为对于这些人来说,自己的家乡城市提供不了那么多的就业岗位,无奈之下,只能背井离乡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打拼,而大城市每一平米的房租都是非常贵的,很多人为了降低房租成本,只能选择老破小的房子来住,生活质量大大降低。最近大力推行的公租房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继“共享住房”之后,又有一种特殊房子造福大众,这8个省已试点。

继“共享住房”之后,又有一种特殊房子造福大众,这8个省已试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更好地吸引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公租房运营管理,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下发通知,确定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8个省(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

继“共享住房”之后,又有一种特殊房子造福大众,这8个省已试点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1、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号)文件可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2、想要申请公租房,首先要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审核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等房源确定后就可配租房子,配租对象选好房子后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3、申请公租房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家庭住房有关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或者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地需要提交的材料可能不同,这里只是做个参考。

4、选好房子后就要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继“共享住房”之后,又有一种特殊房子造福大众,这8个省已试点

可以看到,公租房对于外来务工人员还是相当不错的,只要你的条件符合,就能以便宜的价格租到合适的房子,这样一来,一年外出打工也能攒下更多的钱,幸福感可以大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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