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住建部:各地要堅持分區分級精準復工和監管

3月5日,據住建部網站,住建部印發《關於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房屋市政工程開復工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堅持分區分級精準復工和監管。各地要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制定差異化防控策略,實施分區分級精準開復工措施。低風險地區要全面推動企業和工程項目開復工,加大質量安全檢查力度;中風險地區要在嚴格防控疫情的前提下,有序推動企業和工程項目分階段、錯時開復工,合理確定檢查頻次;高風險地區要確保在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後再逐步有序擴大工程開復工範圍,原則上採用“互聯網+監管”方式進行抽查。對檢查、抽查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從嚴依法查處。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房屋市政工程開復工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山東省交通運輸廳,上海市交通委員會:

當前,各地房屋市政工程(以下簡稱工程)逐漸進入全面恢復施工階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工程開復工質量安全壓力交織疊加。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和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有序推動工程開復工,保障工程質量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責任

(一)強化政治意識。各地要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按照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總要求,及時查漏補缺,堅決防止麻痺思想、厭戰情緒、僥倖心理、鬆勁心態,堅決避免因工程開復工發生的聚集性疫情事件。

(二)堅持分區分級精準復工和監管。各地要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制定差異化防控策略,實施分區分級精準開復工措施。低風險地區要全面推動企業和工程項目開復工,加大質量安全檢查力度;中風險地區要在嚴格防控疫情的前提下,有序推動企業和工程項目分階段、錯時開復工,合理確定檢查頻次;高風險地區要確保在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後再逐步有序擴大工程開復工範圍,原則上採用“互聯網+監管”方式進行抽查。對檢查、抽查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從嚴依法查處。

(三)落實質量安全生產責任。各地要牢固樹立質量安全發展理念,進一步強化政府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堅持科學防控、精準施策,聚焦疫情對工程質量安全帶來的衝擊影響,深入分析工程開復工面臨的各類質量安全隱患,在做好防疫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認真落實各項質量安全防範措施,堅決遏制質量安全事故。

二、堅持科學防控,強化精準施策

(四)做好工程開復工準備。各地要嚴格遵守疫情防護和開復工安全有關規定,合理安排開復工計劃,對涉及國計民生重大建設項目和重點項目要優先推動開復工。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提前做好務工人員使用計劃,可採取局部開工、部分施工、優先安排機械施工等措施,實施分批分階段復工返崗。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及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不能到崗的,原則上不得開復工。

(五)完善疫情防控體系。各地要建立開復工疫情防控管理體系,編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防控應急預案,隨時監控工地疫情變化,及時上報健康信息。明確專人對接屬地社區和疫情防控主管部門,形成部門聯動、群防群控機制。及時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防止聚集性傳染,堅決杜絕聚集性疫情事件。

(六)加強現場防疫管理。實施建築工地封閉管理。加強工地隔離防護設施建設,落實返崗人員隔離措施;摸排人員流向及來源,做到“即到即報”;最大限度減少工地現場人員外出流動;施工作業區域應採取相對隔離封閉措施,各施工作業面儘量減少交叉流動。全面落實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對進場工人實行每日體溫檢測登記,落實“一人一檔”制度;對進出入工地的車輛、工具一律登記進出去向,進行沖洗、消毒。實行嚴格消毒制度。對施工人員集中的作業區、辦公區、生活區、食堂、宿舍、廁所等重點部位和人員密集場所,採取定時消毒、清潔、通風換氣等措施;保障職工飲水、洗手、通風等自然生活條件;工程項目部實行分餐、錯時用餐,人員配備獨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規範,對生活垃圾、醫用垃圾、化學品垃圾、建築垃圾進行專業化分類回收處置。

(七)加強培訓教育工作。各地要督促企業按照國家和本地區有關疫情防控的要求,在開復工前通過微信、視頻等方式,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防疫教育。要抓好質量安全教育培訓,可採取網上免費授課的方式,組織專家對重點崗位人員、新錄用人員進行質量安全培訓,指導建築工人提高質量安全防範意識,準確識別現場質量安全風險,熟練掌握安全防護和操作技能,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嚴格開展上崗前疫情防範、質量安全技術交底,確保各項要求落實到每一名員工、每一個崗位。

(八)堅決防止盲目搶工期。各地要督促建設單位切實保障工程項目合理工期安排,嚴禁盲目搶工期、趕進度等行為。要充分考慮疫情對工期造成的影響,科學確定工期及每個階段所需的合理時間,嚴格執行合理工期。工期確需調整的必須經過充分論證,並採取相應措施,通過加大投入、優化施工組織等措施,確保工程質量安全。要根據疫情防控和安全防範需要,加大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保障力度,確保防疫、安全的投入和措施落實到位。

(九)加強重大風險管控。各地要督促建設單位牽頭組織開展開復工前安全條件檢查,嚴格檢查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建築起重機械、深基坑、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腳手架、施工臨時用電設施以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等危險性較大工程的設備安全狀況和現場防護情況,並對重要文件落實、專項施工方案、人員教育培訓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留死角。

(十)加強施工質量管理。各地要督促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完善項目質量保障體系,落實質量責任制度,嚴把“到崗履職關、材料檢測關、過程控制關、質量驗收關”,不得放鬆質量要求、降低質量標準。要重點加強對混凝土、鋼筋等建築材料質量檢測工作,防止因價格上漲偷工減料、使用不合格材料,切實保證工程質量。

三、優化管理舉措,提高服務水平

(十一)加強工作指導。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指導所轄地區有序推動工程開復工,全面掌握本行政區域內各地市工程開復工基本情況,及時瞭解開復工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強分類指導,統籌做好建築工人返崗、建材供應、建築工地疫情防控和物資保障等工作。

(十二)推行安全生產承諾制。對安全管理較好、2019年以來沒有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在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的前提下,由企業主要負責人作出安全承諾自行復工復產,不再層層報備、現場驗收蓋章。對2019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和基礎薄弱的企業,實行精準監管、重點指導幫扶。

(十三)網上辦理開復工審核。各地要對企業申報新建、改擴建施工許可和復工安全條件審核的項目,優化報批審核流程,實施網上快速辦理,落實不見面審批服務,待疫情防控結束後再進行現場核驗。對於開復工申請達到各項條件要求的,合格一個開復工一個。對於達不到開復工條件的,堅決不允許開復工。

(十四)實行到期證件自動順延。各地要主動為工程開復工做好服務,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支持企業安全開復工。在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證書到期的,有效期自動順延至疫情防控結束。

(十五)採取臨時頂崗措施。各地要對因疫情不能返崗的工程管理人員,允許企業安排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其他人員暫時頂崗,頂崗期間要確保疫情防控和質量安全責任落實到位。針對企業面臨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風險隱患,組織專家對企業實施點對點網上會診,解決現場問題,幫助企業有效防控質量安全風險。

(十六)利用信息化監管。各地要嚴格控制對企業和工地現場的檢查,除涉及防疫、安全、質量、消防等必要檢查外,疫情期間原則上不到企業和工地現場檢查。完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統,以自動分析報告替代人工統計填表。對自查自報自改安全風險隱患的,重點實行線上跟蹤指導服務。充分運用遠程視頻監控等在線檢查管理方式,開展更加精準有效的質量安全監管。

四、嚴格值班值守,強化應急準備

(十七)強化協調指揮。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各級領導幹部模範帶頭作用,深入一線,分析問題、解決難題。加強與應急管理、衛生健康部門對接聯動,加強疫情和質量安全形勢研判,積極主動做好相關工作。

(十八)加強應急準備和值班值守。各地要制定疫情期間質量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強化應急演練,加強與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密切聯繫,時刻保持應急狀態。要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帶班和重要崗位24小時值班及事故信息報告制度,對突發情況要及時有效應對,並按規定程序和時限及時上報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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