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拿着“百元大钞”专买小商品,这个三人团伙栽了

使用假币违法,这本是一个常识,可却偏偏有人要知法犯法。这不,三名男子低价买来百元假币后流窜来宜,沿途使用这些假币专门购买小商品换取真币,结果全部被抓。近日,在宜昌市点军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了解到,三名男子因犯使用假币罪全部获刑。


拿着“百元大钞”专买小商品,这个三人团伙栽了

案情回顾

31岁的夏某是河南省信阳市人,曾因犯盗窃罪和持有假币罪获刑,出狱后仍不思悔改游手好闲。去年8月,夏某以低价向他人购买了大量面值百元的假币后,邀约老乡徐某一起出门使用假币并按照比例分成。因为年幼的孩子无人照顾,夏某还专门雇请了一名男子充当司机并代为照顾孩子。随后,三人租车从重庆前来宜昌,沿途专门找一些小商店,由夏某和徐某进店使用百元假币购买一些价值仅几元钱的纸巾、矿泉水等小商品,待商店老板收下百元假币找零后,三人迅速离开又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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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据了解,截至被公安机关抓获,夏某等人已使用面值百元的假币十余张,警方还从他们身上和车上搜出未来得及使用的假币58张。“非常后悔,不该投机取巧。”夏某被抓后痛苦地说。夏某明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量刑建议,他被以犯使用假币罪判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三万元,另外两名男子也分别获刑。

“抵制假币人人有责。”办理此案的点军区检察院检察官说,依据《刑法》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市民在进行现金交易的时候要仔细甄别现金真假,收到假币第一时间要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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