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全市中职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上获悉,株洲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纪委市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合督办,对职业教育领域开展全面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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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整治针对三类重点对象,即存在违法违规招生办学行为的中职学校及相关人员;向中职学校收取、索要与招生相关费用的初中生源学校及相关人员;扰乱中职学校招生秩序的社会中介组织及相关人员。
市民如果有线索或发现职业教育领域违规事实,均可以拨打下列电话投诉举报。
市教育局(市专项整治办)投诉举报电话:22663762;
市人社局投诉举报电话:28681523;
市纪委市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投诉举报电话:226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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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阅读】部分重点整治问题
●违法违规招生
1.中职学校违规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人员招生;
2.向生源学校或老师支付招生费、劳务费、推荐费等;
3.初中生源学校或老师以“进场费”“推荐费”等名义,违规向中职学校或招生人员收取、索要与招生相关的费用。
●违规联合办学
1.与普通高校、国家开放教育、成人高校等联合办学,组织中职在校生套读专科、本科层次学历教育;
2.以校企合作办专业为名,违规向学生收取学费、实习费、技能培训费等。
●学籍管理混乱
1.中职学校通过虚假注册学生学籍或双重注册学籍冒领、套取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
2.将普通高中学籍转入中职学籍但学生仍在普通高中就读,或学生转入中职学校后继续上普通高中课程。
●违规设置专业
1.中职学校违规举办护理、学前教育等专业;
2.在专业名称后随意增加专业方向。
●违规组织实习
1.中职学校安排一年级或未满16岁的学生顶岗实习,或安排实习时间超过相关规定;
2.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
3.侵占、克扣学生的顶岗实习报酬;
4.收取企业以学生实习、就业等名义支付的“人头费”、劳务费;
5.以勤工俭学为名,组织未成年学生外出务工。
●违规校外设点
以校企合作为名在企业设立教学点,或将学生全程委托给合作企业或其他机构进行培养和管理,或将学生放到企业打工,或以收取管理费或按比例分成等形式将学生培养任务变相转包、分包给合作企业。
来源 | 株洲晚报
记者 | 何春林
通讯员 | 郑奕
审核 | 匡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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