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9 又有32種新精神活性物質被列入管制 成為法律意義上的毒品

又有32種新精神活性物質被列入管制 成為法律意義上的毒品

又有32種新精神活性物質被列入管制 成為法律意義上的毒品

又有32種新精神活性物質被列入管制 成為法律意義上的毒品

新京報快訊(記者王夢遙)記者今天(8月29日)從國家禁毒辦獲悉,公安部、國家衛健委、國家藥監局發佈公告,決定將4-氯乙卡西酮等32種物質列入管制,公告自9月1日起開始生效。

我國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質已達170種

公安部禁毒局禁制毒品處處長於海斌告訴記者,被列入管制的新精神活性物質,在中國的法律意義上即為毒品,這也意味著,任何人未經許可製造、販賣、運輸等都將構成犯罪,都將受到處罰。

新精神活性物質,又稱“策劃藥”或“實驗室毒品”,是不法分子為逃避打擊而對管制毒品進行化學結構修飾得到的毒品類似物,具有與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強的興奮、致幻、麻醉等效果,已成為繼傳統毒品、合成毒品後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

2009年至2017年期間,全球共報告了803種新精神活性物質,報告發現的國家和地區有100餘個。目前在歐美等國濫用流行趨勢明顯,許多新精神活性物質的毒理作用比海洛因、嗎啡等傳統毒品更強。

2015年10月1日,公安部、食藥監局、衛計委、國家禁毒辦共同發佈實施《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辦法》,一次性列管116種新精神活性物質。9月1日起,又有32種新精神活性物質被列管。至此,我國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質已達170種。

“列管後再販賣銷售將被嚴懲”

新精神活性物質被列入管制意味著什麼?會產生什麼直接影響?

對此問題,公安部禁毒情報技術中心副處長、國家毒品實驗室博士花鎮東回應新京報記者,此次列管的32種物質中,有8種含有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其吸食效果與大麻類似,“我們已經在娛樂場所發現有多種含有此類物質的娛樂製品,比如做成棍棒的‘小樹枝’、巧克力、餅乾,或者噴塗在菸絲上;包括在網上通過微商出售,發現的頻率很高。如果發現的是之前沒有列管的品種,對其進行處罰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而列入管制之後,再發現有販賣、銷售的行為,就可以進行嚴懲,從而保證民眾健康。”

國家禁毒辦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長鄧明也提到,通過一系列管控措施,管制的新精神活性物質非法生產和出口得到有效遏制。但是,新結構的非管制品種不斷出現,境內外不法分子一旦發現某品種被列管,短時間內又會研製出新的非列管新精神活性物質;交易方式也更加多樣,走私渠道更隱蔽。

此外,國內濫用新精神活性物質的案例開始增多,除了氯胺酮濫用人群外,其他合成大麻素類、甲卡西酮類等新精神活性物質相繼在廣東、浙江、雲南、新疆、內蒙古等多地娛樂場所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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