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4 河南警方“獵狐”成功 首次從韓國引渡5名經濟犯罪嫌疑人

河南警方“獵狐”成功 首次從韓國引渡5名經濟犯罪嫌疑人

本刊記者 徐峰濤

5月4日,隨著中國東方航空MU2040、山東航空SC319兩架航班陸續降落青島流亭國際機場,河南5名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姬某、溫某、李某、董某、馬某被成功引渡回國。

河南警方“獵狐”成功 首次從韓國引渡5名經濟犯罪嫌疑人

河南警方“獵狐”成功 首次從韓國引渡5名經濟犯罪嫌疑人

河南警方“獵狐”成功 首次從韓國引渡5名經濟犯罪嫌疑人

經河南洛陽警方偵查,2012年1月起,犯罪嫌疑人趙某(仍在逃)、姬某、溫某、李某、董某、馬某等6人在未經金融主管部門許可,不具備吸收存款業務資質的情況,利用其實際掌握的黑石環球有限公司等公司名義,以年收益18%的高額利息為誘餌,承諾每月支付資產收益、到期支付本金的形式,共向不特定公眾387人非法吸收資金1.4億元人民幣,未兌付資金9744萬餘元人民幣。案發後,趙某等人陸續逃往韓國,並在濟州島獲得了永久居留身份。 2016年12月19日,洛陽市洛龍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趙某、姬某、溫某、李某、董某、馬某批准逮捕。

趙某等人潛逃後,在公安部獵狐行動辦的指導下,河南省公安機關申請發佈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報。2017年6月,公安部通過外交渠道就上述6名逃犯向韓國司法主管機關提起引渡請求,並提供了紮實完備的證據。今年2月27日,韓方將姬某等5人抓獲,並隨後啟動引渡審理程序。5月1日,韓法院批准將姬某等5人引渡回中國。5月3日,公安部獵狐行動辦快速反應,迅速派出工作組赴韓。5月4日,工作組將5名逃犯押解回國。

公安部“獵狐行動”辦公室有關同志表示,這是我國首次從韓國引渡涉嫌經濟犯罪的逃犯,也是“獵狐行動”一次性引渡逃犯最多的國際執法合作成功案例。姬某等5人從韓國被成功引渡回國,體現了中韓執法部門共同打擊犯罪的堅決態度,再次表明中國公安機關與世界各國執法機關的合作日益緊密。在世界各國、各地區執法部門的協助下,中國公安機關有信心、有決心、有能力將在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逐一緝捕歸案。“天涯海角,有逃必追”,公安機關正告那些抱有僥倖心理的境外逃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回國投案是唯一正確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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