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7 “暴力催債”遊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應不應該規範治理?

“暴力催債”遊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應不應該規範治理?

近年來,民間借貸發展迅速,而且以暴力催收為主要特徵的非法活動愈演愈烈,由此引發的惡性事件屢見報端,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秩序,妨礙了正常金融活動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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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別說小編就遇到過暴力催債,不過不是我欠債。是我的一個朋友欠債,然後擔保人填的我的聯繫方式。雖然是個朋友,但是一年也不見得聯繫一次,只是安靜的躺在我的通訊錄裡。(不知道是我哪對不起他了,還是我倒黴在他的通訊錄裡偏偏抽到了我。)

在這段被催債的時間裡,不誇張的說每天都有人打來電話問認不認識xxx,不分時間點的。明明不是我欠債,為什麼我天天被電話轟炸?拉黑了一個,又有無數的新號打來。最後實在忍無可忍,逼的我一個文靜的姑娘和電話裡的人發生了“文明”的口水大戰。

連個擔保人都被騷擾到“原地爆炸”更別說借款人了。雖然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是欠錢不是欠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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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歲的夏雙(化名)自2015年高職畢業之後,在美容店工作,收入微薄,導致一點點的陷入現金貸泥潭。爸媽都是老實本分的莊稼人,認為欠錢必須還,於是拿出了家裡所有的積蓄還了四五萬。後又找親戚朋友借了六七萬,也都拿去還帶了。

東拼西湊的好不容易還了10多萬,可債務就像無底洞一樣看不到底。就連夏雙自己恐怕都說不清到底揹負了多少債款。不堪暴力催收的壓力,夏雙的母親喝了兩瓶農藥結束了自己的生命。最讓人唏噓的是,在夏雙母親葬禮的當天還有4波人上門催債。

2)21歲的大三男生李興元,曾在網絡貸款,最初貸款五六千,還不起,到最後越欠越多,各種債務利滾利成了五萬多,到目前仍能不斷接到催債電話。

18年1月30凌晨3點20左右,李興元給家裡發了最後一條短息:“對不起,爸,我累了,撐不下去了,我早就感覺會有這麼一天,活著真的很煩很累,你醒過來時,我可能已經死了,我只希望你別太難過,死對我是一種解脫……”當天,它被發現在學校附近一家賓館內死亡。

3)一名25歲理工科碩士在旅社自縊身亡。家人從其手機中發現13個網貸APP,累計5萬多元債務。

如今有不少人過著“借新還舊,以貸養貸”的生活。一旦消費慾望急速膨脹後,就很容易陷進借貸的泥潭,導致悲劇上演……在這些案例的背後我們能看到的是現金貸最後一波收割的,是沒有錢的老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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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如此類的惡性事件還有很多,而且催債手段的花樣也是層出不窮,面對這些暴力催收,難道就真的沒有辦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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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惡性短信: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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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上門催款: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非法強行進入他人住宅,或經主人要求退出仍不退出的因為,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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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洩露個人隱私:《民法通則》第120條的規定,侵害隱私利益的民事責任方式,應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侵害他人隱私,造成財產損失的,應按照全部賠償原則,予以全部賠償。侵害他人隱私,致他人致他人精神損害,並且造成嚴重後果的,受害人有權請求撫慰金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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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催收過程中將債務人扣留的,這種行為會按照非法拘禁罪處理;萬一不是債務糾紛引發的,則會觸及很嚴重的綁架罪。

金融安全知識需要普及,不要讓悲劇一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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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暴力催債,截圖保留所有證據,通話保留錄音,只是想少花精力獲得道歉,那就去互聯網金融協會投訴,會有管理人員回電給你道歉,至於是否滿意就看你自己決定了。缺點是時間長,要1個月左右。

覺得自己安全會受到威脅,立即報警!其實,無論是債務人,還是不相關的人,收到這些短信就果斷舉報,一方面讓催收行業收斂下,另一方面;也讓這些金融公司真正重視風險控制問題,不要什麼人都敢授信,淨搞過度授信,收不回錢就騷擾不相關的人。

一邊是欠錢不還的欠債人,一邊又是暴力催收的亂象。民間的借貸口子既然已經開放了,如果不規範治理,那不就相當於把受害者夾在中間嗎?

最後提醒親們,慎重貸款,如果一定要貸,就找正規的企業,在看看自已有沒有能力償還。面對那些手續簡,隱蔽性強……的網貸一定要謹慎,他們在你沒有償還的能力下仍會欣然把錢貸給你,因為他們瞄準的目標不是你,而是你身後的父母、你所有的家底。不要為了解決眼下的難關而造成其他的損失,更不要毀了自己連累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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