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企業捐贈的所得稅扣除問題

武漢疫情牽動著全國億萬同胞的心,有太多的愛心企業通過捐款捐物馳援一線,那麼作為一名專業的財務人員,對於企業的這種捐款捐物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有哪些政策,你瞭解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


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符合法律規定的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當年發生以及以前年度結轉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同時根據財稅〔2018〕15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益性捐贈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結轉扣除有關政策的通知》

的規定:


一、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於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本條所稱公益性社會組織,應當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本條所稱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大於零的數額。二、企業當年發生及以前年度結轉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准予在當年稅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過企業當年年度利潤總額的12%。三、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未在當年稅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後年度結轉扣除,但結轉年限自捐贈發生年度的次年起計算最長不得超過三年。四、企業在對公益性捐贈支出計算扣除時,應先扣除以前年度結轉的捐贈支出,再扣除當年發生的捐贈支出。五、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未在2016年稅前扣除的部分,可按本通知執行。


我們知道企業通過公益性組織進行的捐贈,在所得稅前有扣除的優惠政策,也就是上面文件中的12%的比例,可是具體背後的政策你瞭解嗎?

企業捐贈的所得稅扣除問題

一、必須通過正規的組織捐贈


公益性捐贈的渠道必須是: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


什麼是公益性社會組織,有具體的規定:

(一)依法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二)以發展公益事業為宗旨,且不以營利為目的;

(三)全部資產及其增值為該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營運結餘主要用於符合該法人設立目的的事業;

(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不歸屬任何個人或者營利組織;

(六)不經營與其設立目的無關的業務;

(七)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八)捐贈者不以任何形式參與該法人財產的分配;

(九)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部門等登記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所以企業在選擇公益性捐贈時選擇組織一定要認清楚,不要選擇了一些山寨的慈善組織,最終都無法進行扣除;


而且還有一定非常重要的,對於公益性社會組織,應當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


這個是不是你第一次聽說呢?這個是一個必須的條件,也不是每一個公益性社會組織都有的,這個資格認定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三個部門聯合認定,每年會進行名單的更新,某協會2016年具有公益性慈善組織資格的,不一定2017年還具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即慈善組織不一定具有稅前捐贈扣除資格。


所以企業在選擇公益性社會組織時也要先核查一下這個內容,一般在民政部的網站上面都可以查詢到,而且每年國家稅務總局都會進行聯合發文,公佈具有扣除資格的名單。


對於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就不需要這個資格了。


二、必須取得可扣除的合法票據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稅前扣除憑證,是指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證明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實際發生,並據以稅前扣除的各類憑證。


財稅[2009]124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


七、公益性群眾團體在接受捐贈時,應按照行政管理級次分別使用由財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印製的公益性捐贈票據或者《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收據聯,並加蓋本單位的印章;對個人索取捐贈票據的,應予以開具。


財綜[2010]112號 公益事業捐贈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第七條 下列按照自願和無償原則依法接受捐贈的行為,應當開具捐贈票據:  (一)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在發生自然災害時或者應捐贈人要求接受的捐贈;  (二)公益性事業單位接受用於公益事業的捐贈;  (三)公益性社會團體接受用於公益事業的捐贈;  (四)其他公益性組織接受用於公益事業的捐贈;  (五)財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行為。

所以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進行的公益性捐贈必須取得合法的捐贈發票,否則無法進行稅前扣除。


三,必須按照扣除限額的規定進行扣除


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這裡注意兩點:


1、本條所稱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大於零的數額。也就是是在沒做所得稅調整前按照會計制度出來的利潤總額,和你的利潤表相關,還有就是有利潤才可以稅前扣除,如果會計報表出來就沒有利潤,那麼就不存在稅前扣除的問題,而是以後年度進行扣除,但是不超過三年;

2、是比例的問題,是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


四、這些特殊情況要注意


我們說正常情況下扣除比例是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但是如果是特殊情況,也有可能是可以全額扣除的,比如:根據《國務院關於支持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08]21號)和《關於支持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04號),對汶川大地震受災地區的捐贈,允許稅前全額扣除。


而本次新型肺炎的疫情捐贈影響之大不亞於汶川地震,所以魯老師認為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應該會出臺新的政策,而這部分企業應該也可以享受全額的扣除政策,畢竟此時的捐贈絕對是雪中送炭呢!

再一次感謝這些企業,讓我們共同為武漢加油!為中華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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