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 外商投資網約車將享受“國民待遇”

本報訊 (記者何 可)日前,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等6部門發佈了修訂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網約車平臺企業准入條件進行了相應調整。

2016年,交通運輸部等多部門聯合發佈原《辦法》,對規範網約車發展起到了良好作用。根據原《辦法》,外資企業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時,除了提交網約車經營申請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服務所在地辦公場所、負責人員和管理人員等材料之外,還需要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辦法》規定,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外商投資企業,不再需要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交通運輸部在對上述修改作解讀時指出,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作出了一系列決策部署。按照商務部等有關部門關於做好與現行開放政策以及《外商投資法》不相符的法規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鑑於國務院已決定取消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立項審批,且《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已不包含對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的准入限制,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已享受“國民待遇”,交通運輸部對原《辦法》進行了相應修改,廢除了規章中有礙優化營商環境、擴大對外開放的規定和做法。刪去原《辦法》中有關外商投資企業還應當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的規定。

據悉,商務主管部門自2020年1月1日起已不再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交通運輸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不再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後,外商投資網約車將更加便捷,與中國企業享受同樣的待遇,更利於市場公平競爭。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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