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網約車享受“國民待遇”

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近日決定對《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做出修改,其中最主要的改動是刪去原辦法中有關外商投資企業還應當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的規定。

2016年交通運輸部等多部門聯合發佈《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經過幾年發展,對規範網約車發展起到了良好作用。

鑑於國務院已決定取消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立項審批,且《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已不包含對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的准入限制,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已享受“國民待遇”,交通運輸部因此決定廢除規章中有礙優化營商環境、擴大對外開放的規定和做法。實際上,為保證《外商投資法》及《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的實施,商務主管部門自2020年1月1日起已不再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交通運輸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不再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後,外商投資網約車將更加便捷,與中國企業享受同樣的待遇,更利於市場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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