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 洛陽市紀委通報三起違反八項規定典型問題 一干部公車私用拉年貨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韶萌

今日,洛陽市紀委監委官方網站河洛清風發布消息,洛陽市紀委通報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洛陽市公安局洛龍分局案件偵辦大隊民警王炳森公車私用問題

2020年1月17日晚,王炳森駕駛“豫C5565警”警車到政和路長興街路口拉年貨。

1月20日,洛陽市公安局洛龍分局黨委給予王炳森黨內警告處分。

2. 偃師市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馬鵬飛收受請託人禮品問題

2020年1月17日,馬鵬飛在單位門崗收受請託人代某兩盒乾果。

1月20日,偃師市人民檢察院黨組給予馬鵬飛黨內警告處分,違紀物品予以收繳。

3.欒川縣重渡溝管委會倉房村黨支部書記李紅獻、村委主任王青獻接受服務對象宴請問題

2020年1月17日晚,

李紅獻、王青獻在政和路某飯店接受在該村開辦旅遊開發公司負責人的宴請,席間使用高檔菸酒。

1月20日,欒川縣紀委給予李紅獻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欒川縣監委給予王青獻通報批評。

通報指出,上述3起問題發生在春節這個關鍵節點,反映出一些黨組織對黨員幹部缺乏管理約束,落實管黨治黨責任不力;反映出有的黨員幹部在高壓態勢下仍然不收斂、不收手,對紀法缺乏敬畏。

對這些問題的嚴肅查處,充分彰顯了洛陽市委、市紀委持之以恆正風肅紀、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

通報強調,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時刻不能停、半步不能退。

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督促各級黨組織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督促各級黨員領導幹部以身作則、嚴守紀律,帶頭改進作風,傳承良好家風。

要聚焦監督第一職責,對節日期間“四風”問題線索優先處置,對典型問題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持續釋放一刻不松、一嚴到底的強烈信號;

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虛以應付、敷衍塞責,導致問題多發的地區和單位要堅持“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相關領導責任,使鐵的紀律真正轉化為黨員幹部的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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