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济南出台快递外卖行业十二规 人车证三合一 三次违法将被清退

济南出台快递外卖行业十二规 人车证三合一 三次违法将被清退

为规范快递外卖行业,创造一个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济南交警部门针对快递外卖行业的一些交通违法行为出台了行业十二规范,其中要求快递外卖行业人车证码必须统一,统一配送员连续违法三次将被直接清退!

一、强化顶层设计理念。严格快递、外卖电动车上路前监管、上路中监管、违法后惩戒等环节,促使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从业人员遵法守规。公安交管部门、快递及外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按照“以车管人、以人管车”的原则,严格依法查处快递、外卖行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加强信息互通,联合实施信用惩戒,严格企业监管。

二、实行备案信息管理。对涉及民计民生行业的快递、外卖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纳入特殊行业实施备案管理,统一载物货箱、托架和车身颜色,将全市快递、外卖企业配送人员、车辆信息纳入公安交管部门平台管理,允许上道路行驶。

三、落实“六统一、六不准”措施

。指导快递、外卖企业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六统一、六不准”等制度,即,统一工作人员服装样式、统一工作人员持证管理、统一车辆编号管理、统一佩戴骑行安全头盔、统一平台信用管理体系、统一购置人员和车辆保险,不准使用超标配送车、不准载人载客、不准货箱外装载、不准闯红灯、不准占用机动车道、不准逆行,指导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辆,新增配送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要一律符合国家标准;对超标在用电动自行车要设置最长三年过渡期,逐步淘汰更换成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四、明确共管共治模式。快递、外卖专用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使用人在驾驶中发生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当以交管执法外部监管和企业内部自管相结合为原则,由公安交管部门予以记录并推送至快递、外卖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责令企业按照以下要求对车辆使用人进行处罚:

1、配送员初次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的,公安交管部门将违法信息抄告行业协会和所属企业,当事人应当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参加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公益活动;

2、同一配送员第二次被查处的,企业应当强制当事人停职学习,并赴所在辖区大队接受公安交管部门行政处罚。公安交管部门应将处理结果抄告行业协会和所属企业,并推送新闻媒体实名曝光;

3、同一配送员第三次因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行业协会和企业从车辆管理平台中主动注销该配送员信息、收回其车辆识别号牌,并推送新闻媒体实名曝光。

五、建立平台共享机制。坚持政府、企业、社会共管共治发展思路,借助快递、外卖等企业共享平台,通过政企合作、协同共治,逐步规范相关行业内部车辆管理,提升平台运营服务水平,引导快递、外卖行业驾驶人安全文明出行,由快递、外卖企业加强内部配送人员管理。

六、严格追究事故责任。根据《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对快递、外卖企业未备案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管理企业主体责任。对使用超标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的,追究管理企业主体责任;对使用配送车辆发生死亡交通事故,且配送人员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追究管理企业主体责任。

七、组织开展整治行动。按照“全天候、全时段、全覆盖”模式,常态化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一是,实行“三个一律”拘留管理措施,即:

(1)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的;

(2)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

(3)暴力或者威胁的方式妨碍执行职务的;

发生上述三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二是,强化科技管控。公安交管部门根据快递、外卖等提供的配送员人脸、人口信息,利用全市路口、路段视频监控和人脸抓拍设备,对闯信号、逆行、在机动车车道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落实采集、处罚、推送工作。

八、建立信息抄告机制。定期梳理本地快递、外卖行业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以及伤亡交通事故信息,每月底通报快递及外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叠加处罚,并推送纳入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对多次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配送员,由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约谈相关外卖平台、配送企业、快递企业,将其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不良企业信用记录,严格落实清退和禁入措施;对交通违法、事故较多以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约谈,向社会曝光,将其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不良企业信用记录,健全涉事企业的曝光、约谈、整改、退出机制,同时每月向公安交管部门推送处理结果。

九、明确车辆退出机制。快递、外卖专用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实行车辆退出机制,存在以下行为的,快递及外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当督促相关企业收回车辆号牌并立即注销备案信息:

1、存在3次(含3次)以上驾驶违法记录的;

2、用于快递、外卖用途以外事务的;

3、提供虚假、不实的车辆备案材料被查处的;

4、企业未经备案擅自将取得识别号牌的车辆转让给个人或者其他企业的;

5、内部识别号牌遗失,继续使用该车辆的;

6、其他违反本条例行为的。

十、强化内部安全教育。联合快递、外卖企业加强对配送人员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指导企业在配送人员入职前,一律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对多次发生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高风险配送员,要会同企业通过组织交通安全法规学习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参加志愿劝导体验活动等方式,不断提升交通安全意识。积极配合快递、外卖行业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会同企业联合开展行业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秩序整治。督促企业安排内部管理员或监督员在配送高峰时段、集中通行路段、违法事故高发区域随警参加整治,现场查处、通报配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交通违法举报平台或电话,鼓励公众监督、举报配送员交通违法行为。在严管行业电动车的同时,加大对其他电动车的严管严查整治力度。

十一、健全信息维护机制。经营快递、外卖业务的企业应当及时、主动维护管理平台内的车辆备案信息:

1、办理车辆的变更置换等业务的,应当登录管理平台提交变更申请;由快递及外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负责审核信息的真实性。

2、办理车辆新增业务的,应当在管理平台内提前上传新增车辆信息,由快递及外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负责审核,并在每月下旬受理当月新增车辆识别号牌的制发工作。在此期间未悬挂号牌的车辆禁止上路。

3、办理车辆注销业务的,应当在管理平台内主动提出注销申请,市快递协会在管理平台内注销并收回对应车辆的识别号牌。

4、各外卖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外卖配送人员的人脸、人口基础信息,与公安交管部门平台实现对接,实现共建共治。

十二、统一人车准入标准。快递、外卖企业为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申请办理识别号牌,应当严格按照以下标准,否则不予办理:

1、购入车辆应当达到国家有关安全运行技术标准,必须选择原车出厂装有封闭箱体的车辆;通过后期焊接加装箱体等存在非法改装的车辆一律不得申办;

2、全市快递电动三轮车应当以经营品牌为单位统一车体喷涂方案,保证车辆的外观标识统一;

3、购入车辆应当随车购买车辆保险,车辆使用人参加意外险、三者险等相关险种;

4、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保证所上传车辆及人员、人脸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公安交管部门、快递及外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成专班,由公安交管部门牵头每月30日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派出工作组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的,约谈相关企业负责同志,并予以曝光、通报,同时培养选树典型,以现场会形式进行推广,适时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讲评会,通报表扬优秀社会企业。

济南出台快递外卖行业十二规 人车证三合一 三次违法将被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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