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在公務員法中,職務與職級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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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務員法》已經頒佈,將於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一項重要的公務員制度改革是實行職務與職級並行,這是新《公務員法》的最大看點。

公務員的職務是指公務員的領導職務,共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等10個層次。

公務員的職級是在對原非領導職務進行改革完善基礎上設置的公務員層級,有些類似於軍銜、消防救援銜等。公務員職級只在廳局級以下設置,管理類公務員的職級序列由高至低依次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等12個層級。

設置公務員職級序列的一個重要目的在於,在公務員職務晉升受限的情況下,可以通過職級晉升獲得相應的工資及其它福利待遇。職務與職級並行政策,是廳局級以下公務員特別是廣大基層公務員的福音。比如,你是一個縣裡面的公務員,在政府某局當局長,屬於領導職務序列的鄉科級正職,享受的是相應的工資及其它福利待遇。今年已50多歲了,領導職務的上升空間幾乎沒有了。但按照公務員的職級晉升條件和程序,你可以晉升為四級調研員(即縣處級副職)甚至如果有職數還可以晉升為三級調研員(縣處級副職+),這樣,你雖然是鄉科級正職但享受的卻是縣處級副職或縣處級副職+的工資和其它福利待遇。

本人作為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政策試點地區的公務員,已經率先享受該政策帶來的利益。在此,非常感謝黨和政府對廣大基層公務員的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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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職務既指公務員領導職務。

職級為公務員職位級別,領導職務公務員、普通公務員均可佔有。

(普通公務員,可以理解、對應為原非領導職務公務員)

一、公務員的職務,原分為領導職務、非領導職務兩個序列。

領導職務序列,共有10級:

(一)國家級正、副職領導職務;

(二)省部級正、副職領導職務;

(三)司局級正、副職領導職務;

(四)縣處級正、副職領導職務;

(五)鄉科級正、副職領導職務。


非領導職務序列,共有8級:

(一)正、副巡視員,相當於正、副司局級;

(二)正、副調研員,相當於正、副縣處級;

(三)正、副主任科員,相當於正、副鄉科級;

(四)科員;

(五)辦事員。

非領導職務,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予以取消。


二、公務員的職級,既公務員的職位級別,共有12級:

(一)一、二級巡視員,相當於正、副司局級;

(二)一、二、三、四級調研員,相當於正、副縣處級;

(三)一、二、三、四級主任科員,相當於正、副鄉科級;

(四)一、二級科員。

公務員的職級,可以視為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衍化而來。


z山海


2018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公佈了新《公務員法》,擬於2019年6月1日施行。新公務員法相較舊版公務員法,最大的區別是改變公務員職務分類,由原來的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兩種,改為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

領導職務沒有變化,依舊分“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等十個層級。

非領導職務,老公務員法分為8個層級: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新公務員法作了較大改動,直接改成了4個層次12個等級的職級,分別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公務員擔任的領導職務和職級可以互相轉任、兼任;符合規定資格條件的,可以晉升領導職務或者職級。

總結起來,公務員的職務和職級最大的區別在於,職務是實職,享受領導待遇及其法律法規賦予的行政權力,而職級只是一種待遇,在沒有轉崗實職領導崗位前,充其量就是拿工資的衡量標準而已。形象地解釋,就是爹和乾爹的區別。

我是小公,專注公務員考試、任用、提拔等體制類問答,感興趣或有疑問諮詢的,可以關注私信我,我將提供全方位的權威解答


80後小公


大家好,我是基層單位人事幹部,專門解答人事類問題!

公務員職務是指科員、科級(鄉科級副職和鄉科級正職)、處級(縣處級正職和副職)、廳級(廳局級正職和副職)、部級(省部級正職和副職)、國級(正國級、副國級)。通俗的說,就是我們平常喊的一般幹部、鄉長、縣長、市長、省長及中央領導人。



而職級由高至低依次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與原來的非領導職務相比,增加4個層級。原來科員就是科員一個級別,而主任科員就是兩個級別!



新公務員法出臺後,可謂是給基層公務員帶來了福音,即便職務升不上去,至少職級可以享受,也就不會出現之前有的人幹了一輩子科員這種現象了!



有關公務員、機關事業單位類人事問題,可以關注我,即便我解答不了,我也會竭盡所能幫你獲取官方人事部門的消息!


金剛洞洞主


通俗的說,職務就是領導層級,比如處長,副處長,科長,副科長。職級實際上就是工資待遇,什麼級別享受什麼工資待遇。比如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享受什麼工資待遇。沒搞職務與職級並行時,要享受工資待遇高點,就必須提拔領導職務。比如我是正處幹部,想享受副廳級工資待遇,就必須提拔為副廳級幹部。當然,以前有極少數特殊情況,比如離休幹部工資待遇高點。現在科級幹部到了一定時間,就可以享受處級幹部工資待遇,比以前好多了。相當於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級,教授分1到4級,副教授5到7級,講師8到10級。雖然都是教授,1級教授比4級教授工資待遇高多了。記住一點,職級就是工資待遇,別有其它期望!但也肯定會有職數限制的,比如一個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置,3級教授5個,4級教授5個,5級副教授8個,6級副教授8個。一個單位公務員職級也肯定有嚴格限制,並不是工作年限到了就會直接享受哪級工資待遇。


陽光的春風846


在新公務員法中職務是領導職務,具有相應的政治權利和政治待遇,就是官。而職級是工資待遇,是一般公務員發放工資的經濟待遇。對於一般公務員來說,只有職級,而領導來說,可能既有職務,又有職級,可以從高發放經濟待遇。

職級與原來非領導職務的區別是,沒有職數的限制。原來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都有職數限制,講究先來後到,排排隊。現在改革後,領導職務依然有職數限制,職級不再限制。只要你滿足一定的任職年限和工資等級,就可以申請晉升。

職級的優勢是基層單位的工資提高加快了,一定程度提高了基層公務員的收入。


萬松山腳下寓公


職務是權利,職級是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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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公務員法 職務就是指有職務的公務員,也就是通常帶長字的官員,廳長,局長,處長,科長,市長,縣長。職級就是沒有具體職務的公務員,相當於以前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只在廳局級以下設置。一級巡視員 二級巡視員,1-4級調研員,1-4級主任科員,1-3級科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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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務員法於2019年6月1日起實施。以前的舊公務員法規定在廳級及以下領導幹部中,實行職務(實職)和非領導職務(虛職)兩種情況並存,而且虛職也是職務。但新法對虛職進行了改變,就是今後廳級以下再沒有虛職務了,只有實職和職級。職級不是職務,只是享受相對應的待遇,也就是工資待遇,一共有12級。需達到一定年限,還有指標限制。經過考察,合格才能晉升職級,每次只能晉升一級。而且職務和職級可以並存,這就增加了普通公務員晉升的渠道!


嵩山風尚


職務,主要包括的是權力的範疇,你有多大的資源支配力。而職級,主要說的是等級方面的問題,直接與薪資水平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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