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 市人社局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和处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18年7月2日至8月3日在,市人社局在全市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对象是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务派遣单位。

检查内容主要有: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7月2日至7月4日)。各区县人社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依法规范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提高广大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此阶段,安排和督促辖区内用人单位对2018年1月以来劳动用工与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二是执法检查阶段(2018年7月5日至7月31日)。各区县人社局组成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专项检查期间,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区县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调研。三是分析总结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日)。各区县人社局及时汇总分析本区县专项检查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

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将依法及时严肃处理,并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及移送司法机关等手段,加强对违法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兰州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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