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1 蘭州新區出臺招商政策 加大力度推進產業快速集聚

最惠 最優 最全 最特 最明

加大招商引資工作力度,推進產業快速集聚,促進新區產城融合發展,結合實際發展,蘭州新區出臺“最惠”、“最優”、“最全”、“最特”、“最明”招商政策。2018年蘭州新區產業發展扶持及獎勵政策(試行)主要從投資獎勵,稅費扶持及獎勵,生產要素補貼,融資扶持及獎勵,科技創新扶持及獎勵,住房、社保補貼,榮譽獎勵等方面明確了企業可享受的優惠政策和獎勵扶持,以吸引海內外投資,打造西部投資窪地、創新創業高地、人才集聚沃土,蘭州新區經合局相關負責人就新區產業發展扶持及獎勵政策做了深入解讀。

政策出臺的必要性

蘭州新區(以下簡稱“新區”)促進產業發展尤其是戰略新興產業發展的需要。國家賦予蘭州新區“西北地區重要的經濟增長極、國家重要的產業基地、向西開放的重要戰略平臺、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四大戰略定位。

經過六年多的建設發展,一座產城融合的現代新城基本形成,全面完成120平方公里範圍內的道路、供排雨中水、燃氣、電力、通訊等為重點的基礎配套工程;教育、醫療、衛生、商貿等公共配套基本完備;累計引進產業項目397個、總投資近2500億元,130多個項目建成投產,初步形成先進裝備製造、生物醫藥、石油化工、新材料、電子信息、現代物流、文化旅遊、現代農產品加工等產業集群,經濟呈現高速發展態勢,對甘肅經濟發展、改革開放的示範帶動作用正在顯現。

但離“加快率先”、“引領輻射”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需要用更大的力度來推動更好更快的發展。特別是加快培育發展戰略新興產業,推動產業集群化發展和經濟快速轉型升級,發揮區域的輻射帶動作用,承擔起全省開發開放的戰略支點作用,成為“一帶一路”經濟發展和向西開放的重要引擎、改革開放的先行者和排頭兵。

為此,蘭州新區主動適應國際、國內招商引資新變化的需要,推動招商引資規範化,招商政策公開化、透明化,打造公開、公平、公正的誠信營商環境,在發展中不斷優化、完善、細化招商引資政策。

產業政策適用範圍,符合新區產業規劃產業,並已在新區納稅的投資主體。

“最惠”土地獎勵政策

落地新區的項目(除房地產項目)按照合同約定開工建成後,新區財政按照項目實際完成的固定資產投資額及投資強度,以企業繳納土地(不含代徵用地)出讓金為基數給予獎勵。

固定資產投資起點為2000萬元人民幣,投資強度最低200萬元/畝,其土地價格工業土地價格為1類用地16萬/畝(配套完善區域);2類工業用地15萬元/畝(配套較為完善區域);代徵用地價格為13.9萬元/畝,該部分土地不納入土地使用權證面積,且項目代徵用地面積超過總用地面積25%以上部分代徵用地費用由新區承擔。

除房地產項目外,工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0.2-1億元,投資強度300萬以下,以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為基數(不含代徵用地)給予20%的獎勵,以此類推1-3億元,獎勵額度40%,3-10億元,獎勵額度60%,10-20億元,獎勵額度80%,20億元以上,獎勵額度100%。

投資強度300萬元以上,以上述獎勵額度為基準提高10%的額度。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目錄2016》範圍產業,以上述獎勵標準為基礎上調20%。

例如,若某項目為高新技術領域目錄範圍內產業,固定資產投資額20億元以上,投資強度300萬元/畝以上,最高可獎勵的以土地出讓金為基數140%的獎勵。

獎勵資金為新區財政收入,因此性質為獎勵扶持資金,需全部用於項目建設,該部分資金將全部劃入由所在園區、企業、銀行共同建立的共管賬戶內,並將根基企業的建設進度,由企業列支支出方案,並由所在園區審定備案後,支取使用。

對於上規入庫項目,初次在新區上規入庫企業的管理者予以獎勵,其中工業企業獎勵10萬元,商業企業獎勵3萬元,在企業上規入庫正常運行3個月以後落實獎勵。

“最優”稅收獎勵

企業在新區納稅,可以得到額外獎勵。在稅費扶持及獎勵方面,在新區納稅的各類企業,獎勵基數以各類企業當年繳納的新區各類稅收留成部分為基數,按照存量與增量分別核算給予企業稅收獎勵。留成比列:增值稅新區留成比例35%,企業所得稅留成比例20%,個人所得稅留成比例20%,資源稅留成比例50%,消費稅100%。

特殊行業稅收獎勵,在新區納稅的金融保險企業,新區財政按照其納稅額,對上年度繳稅部分給予5%的資金獎勵,當年增長部分給予10%的資金獎勵。

個稅獎勵,新區納稅企業年納稅總額在200萬元以內的,每50萬元給予企業1個獎勵個人繳納所得稅60%的名額;200萬元以上的,以5個名額為基數(1個獎勵個人所得稅100%的名額, 2個獎勵個人所得稅60%的名額, 2個獎勵個人所得稅30%的名額),每200萬元為一檔倍數遞增;金融保險企業以納稅總額20%為上限。

此外,承諾制對入駐新區企業,按照“蘭州新區涉企行政事業性‘零收費’試點”的相關規定減免相關費用。

“最全”生產要素補貼

符合新區產業規劃產業,並已在新區納稅的投資主體,可享受“最全”生產要素補貼。

電力補貼:電力均價為0.42元每千瓦時。年用電量300-500萬千瓦時,給予0.01元補貼每千瓦時;500-1000萬千瓦時,給予0.03元補貼每千瓦時;1000-2000萬千瓦時給予0.05元補貼每千瓦時;2000萬千瓦時以上給予0.06元補貼每千瓦時,次年結算。

燃氣補貼:燃氣均價為1.99元每立方。年用氣量100-500萬立方,補貼0.1元每立方;年用氣量500-800萬立方,補貼0.12元每立方;年用氣量800萬立方以上,補貼0.15元每立方,次年結算。

航運補貼:新開闢國內客貨運航線,給予一次性10萬元/條補貼;新開闢的國際客貨運航線,給予一次性20萬元/條補貼;新開闢的貨運定期航線,自開闢之日起一年內,業載噸位80%(含)以上的,新區財政給予10萬元/航班補貼;業載噸位50%(含)-80%的,給予8萬元/航班補貼;業載噸位50%以下的,給予5萬元/航班補貼。

鐵路補貼:對通過新區鐵路運達或外發貨物且年運量一萬噸以上的企業,新區財政給予每車2000元補貼。

“最特”農業項目扶持政策

農林項目扶持:針對在新區範圍內投資現代農林業開發項目,集中連片200畝以上的,新區根據每年畝產值針對土地流轉費給予相應的獎勵扶持。畝產值1500-3000元,給予每畝流轉費400元補貼;畝產值3000-5000元,給予每畝流轉費500元補貼;畝產值5000-7000元,給予每畝流轉費600元補貼;畝產值7000-9000元,給予每畝流轉費700元補貼;畝產值9000元以上,給予每畝流轉費800元補貼。

畜禽養殖項目扶持:針對在新區範圍內投資標準化畜禽養殖的企業,投資200萬元以上且修建標準化圈舍1000平方米以上的,對其標準化圈舍驗收達標後按實際投資金額的10%給予一次性補貼;經認定,引進種畜禽按市場平均價格20%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

良種農機補貼扶持:針對享受國家良種補貼、農機補貼的新區項目,新區財政給予國家良種補貼、農機補貼金額30%的補貼。

農業基礎設施項目貼息扶持:針對在新區投資設施農業併產生貸款的企業,新區財政按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最長不超過2年貼息。

“最明”科技創新扶持政策

創設各類實驗室獎勵:針對入駐新區的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發中心和重點實驗室,新區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針對省級工程技術研發中心和重點實驗室,新區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檢測中心運營獎勵:針對國家級檢測中心,開展工作3個月以上的,新區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針對省級檢測中心,開展工作3個月以上的,新區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

技術成果轉化獎勵:針對以技術成果在新區投資入股產生所得稅的企業或個人,新區財政給予其所得稅額100%稅後獎勵。

例如:針對購買技術成果的企業,自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年度之後起兩年內,按成果所形成的新產品累計銷售收入5%的比例給予補助,單項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技術研發固投獎勵:針對在新區範圍內從事技術研發產生固定資產投資的單位,新區財政給予其固定資產投資額10%獎勵。

特殊人才獎勵政策:針對新區引進的兩院院士、千人計劃專家、萬人計劃專家、長江學者新區為其免費提供不低於200平米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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