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 新高考的應試負擔,功利化選科,公平性質疑等問題

2014年國務院頒佈《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來,浙江和上海率先開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工作;2017年,北京、天津、山東、海南4省市相繼開展試點工作;2019年,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8省市啟動高考綜合改革。從經歷新高考的利益相關群體的視域解讀新高考的現實困境,並在剖析高考改革的價值衝突的基礎上提岀策略建議,對高考綜合改革的政策調整和順利實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以高考綜合改革首輪試點省份浙江和上海為個案,在2017年8月兩地高考錄取結束後,組織和參與了12場次的焦點小組訪談,瞭解受訪者對新高考實施的現實困境及策略選擇的看法。訪談對象包括學生46人,高中校長與教師51人,高校招生部門管理者21人,教育行政部門與考試部門管理者14人,共計132人。學生包括剛剛經歷高考的大新生和在讀高三學生,高中校長來自浙江和上海的優質高中和薄弱高中,高中教師涵蓋語文、數學、外語和選考各科目教師,高校招生部門管理者來自教育部部屬院校和地方院校,教育行政部門和考試機構涵蓋省、市、縣3級。對訪談資料整理與分析主要是運用 MAXQDA質性分析工具進行三級編碼,形成了142個開放編碼、38個主軸編碼和8個核心編碼,運用紮根理論的操作程序進行整理與分析,在類屬分析的基礎上形成利益相關者視域中新高考實施效果的評價及相應的策略選擇的建議。

從受訪者的視角來看,新一輪高考改革在促進教育公平、促進科學選才、引導學生全面發展方面,致力於扭轉傳統高考模式下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同時也產生了新的問題爭議,這使得新高考的深入實施步履維艱高考改革的現實困境

從浙江和上海新高考不同利益相關群體的視角來看,新高考“平穩落地”,各方獲得感較強,尤其體現在滿足學生的興趣與特長,增加學生選擇性,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促進中學特色發展和教育現代化進程,激勵中學教師提升自身學科素養;倒逼高校專業

結構調整,促進與中學的銜接,增強辦學自主權等方面。但是同時產生了“田忌賽馬”的功利化選科傾向以及加重應試負擔、造成新的不公平、降低人才培養質量等問題爭議。

關於應試負擔

從受訪者的訪談情況看,新高考實施過程中存在著在一定程度上強化應試負擔的爭議,具體包括對學生學習負擔、傳統教學秩序、教師工作負擔等方面的影響。

1.對學生學習負擔的影響

是新高考考試次數增加,在賦予學生更多選擇機會的同時,多數學生不會放棄第二次考試。備考壓力加大,增加了學生學習負擔。二是備戰等級考試(選考),考試戰線拉長,衝刺高考提前,增加了學生心理負擔。三是高中學校在高一階段將全部科目開齊,增加了高一學生課業壓力。總之,因為新高考在考試時間、考試次數、考試科目等方面的調整,在一定程度上會增加學生學習負擔。

2.對傳統教學秩序的影響

是考試科目時間安排干擾正常教學秩序,浙江第一屆學生選考時間在每年的10月和4月,上海等級考在5月,考前學生無心語數外,考後學習內容單調,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二是考試次數增加,每次考試的重視程度都很高,學校領導承擔主要責任,考點學校承擔更多工作,學校教學管理難度增加。三是考試次數增加,學校教學安排發生經常性變化,干擾正常教學秩序和節奏。總之,高考改革打破了傳統教學秩序的平衡,高中教師群體對高考改革干擾教學秩序反映比較強烈

3.對教師工作負擔的影響

一是考試科目改革後學生的選科偏好,導致生物、地理教師結構性缺編,在職教師工作壓力大。

二是語數外三科的教師和選考(等級考)三科教師之間工作量和工作時間不匹配,造成語數外三門教師工作壓力與強度增加。教師工作壓力呈現出結構性的不平衡,物理學科教師出現剩餘,教師績效考核評價面臨挑戰。

三是高考改革初期,因為對改革政策、考試難度等目標不明確,教師壓力感覺增加。在筆者針對某高考改革試點省份高中教師發放的問卷調查顯示,84%以上的高中教師認為,新高考以來教學壓力和心理壓力“比以前更重”或者“多數時間覺得在加重”。

(二)關於功利化選科

新高考實施“3+3”高考科目改革的初衷是鼓勵學生髮展興趣特長,加強文理交叉融合,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但實施過程中新高考在增加學生選擇性的同時,也出現了“田忌賽馬”和物理學科遇冷等現象,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1.“田忌賽馬”的功利化選科

選科並非僅僅根據學生的興趣進行選擇,而是受到家庭、學校、高校、社會等各方面的影響,在優質教育資源有限的前提下,學生科目選擇首先考慮如何將學習成績最大化,在高考這場智力遊戲中獲得最好的博弈結果。這種充分權衡利弊的選擇使選科出現“驅趕效應”和“磁吸效應”,即大量優秀學生放棄選考物理,而轉向技術等相對容易拿到高分的學科。上海首輪高考試點中,地理是在高二首批等級性考試科目,多數學生都本著先考掉一門減輕高三備考壓力的考慮,放棄自己的興趣而選擇地理科目。

2.物理選考人數“斷崖式下滑”

無論是浙滬兩地區域層面,還是學校層面,物理選考人數大規模下降已是不爭的事實,薄弱學校甚至出現個位數學生選考以致全部放棄選考物理的現象。這個結果與物理學科能力要求、學生學習基礎等級賦分評價機制、社會環境等多種因素的綜合影響有關,有受訪者擔心,這將對我國高校理工學科、拔尖創新型人才、民族科學素養的提升以及創新型國家建設產生影響。2019年公佈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的省份多數傾向於選擇“3+1+2”的科目設置方式,固定物理或者歷史為必選科目,一定程度上會緩解這個問題,但接下來化學等科目是否也會出現類似問題,有待跟蹤。

(三)關於公平性質疑

受訪者對新高考的公平性質疑包括考試內容的公平性、考試方式的公平性和招生錄取方式的公平性等方面。

1.考試內容的公平性

一是在考試科目設置的選擇性衍生出的公平性問題。新高考“3+3”科目設置在增加學生選擇性的同時,會出現趨易避難的傾向,大量學生棄選物理學科而選擇技術等相對容易的學科,但技術等學科因為知識基礎、師資力量等相對不足,與其他科目成績不等值。

二是考試內容的改革可能會對弱勢群體學生不利。新高考在考試內容方面強調能力立意,作為一種改革方向得到普遍認可,但受訪者表示薄弱學校、社會處境不利的學生短時間內會“吃虧

2.考試方式的公平性

是等級賦分制的公平性。選考科目實施等級賦分制的初衷是解決不同選考科目之間分值的可比性問題,以等級制計分方式避免學生分分必爭的現象,但受訪者對其科學性與公平性感到焦慮,認為會造成“學霸給學霸當分母”的現象,這也是學生棄選物理學科的主要原因。二是考試次數的公平性。因為考試時間、考試群體、試卷難度和區分度等各種因素,不同考次分數是否等值受到質疑。三是綜合素質評價的公平性。主要體現在綜合素質評價的標準不統一,中學層面難以操作,高校將其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還有待探索,帶來信效度的質疑;另外,部分省份將綜合素質評價劃分等級也會產生不公平現象。

3.招生錄取方式的公平性

招生錄取方式的公平性問題主要集中在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對弱勢群體不利方面。受訪者認為學科競賽獲得者、能言善辯者、物理成績好的學生以及中上成績的學生在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中更易勝出;而中下辦學水平的學校、社會處境不利的學生更不易在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勝出。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的不統一和專家面試的主觀性等因素也可能會影響綜合評價招生的公平性

(四)關於人才培養質量

受人才培養週期的影響,高考改革的有些問題還需要從更長遠的時間角度來考慮,新高考帶來生源結構多樣化、生源質量差異大,考試改革與課程改革不同步等問題將會對人才培養質量帶來何種影響,尚待觀察。

1.生源結構多元化

新高考模式下高校生源結構多元化表現在選考科目組合多,同一專業學生的學科結構多元化。這種多元化的生源結構對高校人才培養來說是利是弊,尚難權衡。浙滬兩地高校開始採取初步措施,比如對某些沒有選考物理、化學等學科的學生以自學微課、選修課等方式進行補課。多元化生源結構對高校專業教學、特色專業建設等帶來挑戰,倒逼高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

2.生源質量差異大

因物理選考人數下降、考試難度降低等因素,學生的基礎學科知識不夠紮實,對高校人才培養帶來新的挑戰。一是專業間最低錄取分數差異大,高校的劣勢專業與優勢專業間差距拉大,校內學生質量間的兩極分化更加明顯。二是學生理工科基礎薄弱,學生的掛科率,尤其是公共基礎課的掛科率增加,這給人才培養和教學管理帶來很大壓力。

3.高考改革與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不銜接

目前的改革順序是考試改革先行,高中課程標準頒佈和新版教科書出版在後,即新一輪高中課程改革在時間上滯後於高考改革,導致在高中不同年級會出現“老課標、老教材、老高考”“老課標、老教材、新高考”“新課標、老教材、新高考”並存的現象,這使受訪者感到焦慮,擔心影響教學質量和備考工作,無形中也增加了教師的負擔。

高考改革的理性遵循

高考

新高考的應試負擔,功利化選科,公平性質疑等問題

改革作為一種制度變遷,在新舊交替之際,原有模式包括社會制度、資源配置、體制機制、群體和個體的行為模式等都有一定的慣性。除了客觀教育資源的限制外,個體行為選擇的趨利避害、多元利益訴求、高考制度承載的價值衝突等,都是新高考面臨的現實基礎,高考改革必須在價值衝突之間尋求個平衡點,才能作出建設性的策略選擇

(一)高考功能的複雜性

1.多重的功能

我國一直強調高考的重要社會功能與工具價值,高考不僅是高校選拔合適人才的主要途徑,還引導著中小學教育教學改革方向;同時還承擔著促進社會階層流動、跨越城鄉二元結構的功能,更承擔著維護社會穩定與公平的功能。除此之外,受訪者還認為,高考作為一種人生歷練對個體具有重要的精神價值,高考是對個人努力和價值的肯定。總之,在當前社會背景下,高考被賦予了基本功能之外過多的社會功能,甚至教育系統之外不能解決的社會問題也寄希望於通過高考改革得以實現。如果將這些問題都歸責於高考,無疑會背離高考的基本功能,即為高校選拔合適的人才,高考改革會因被捆綁了過多功能而步履維艱,因此,有學者提出要為高考“減負”。

2.多元的屬性

由於高考公平具有多義性和不確定性,高考公平具有多重屬性特徵。從受訪者的視角看,高考的屬性包括:

(1)相對性。高考只是相對公平的選拔方式,高考公平是在承認應試者個體差異、區域差異等的前提下,尋求公平認可標準的過程。

(2)發展性高考公平會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化而產生新的內涵,新高考在解決既有公平性問題的同時,也會產生新的公平性問題。

(3)合理性。高考公平是一種理想追求,具有超現實性,高考公平的合理性體現在制度設計上充分權衡各方利益。

(4)客觀性。當前的高考制度依然是比較公平的制度,其客觀性體現在程序上的嚴謹性、系統性和全方位的保障力度,還體現在應試者接受考試評價、篩選甄別等外在尺度的致性。

(5)多元性。新高考在強調選擇性、多元錄取、綜合評價的背景下,高考公平的維度也更加多元。

(6)差異性。新高考改革過程中高中學校根據自身條件選課走班,尤其是分類分層分班教學就是尊重了公平的差異性。

(7)主觀性。受訪者對高考公平的評價是主觀的,對同一件事甚至會有截然不同的態度,伴隨著強烈的情感體驗。總之,高考公平屬性的多元性是造成新高考公平性問題的原因,也是尋求新高考改革策略的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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