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2 創業板註冊制改革紅利可期

□中山證券首席經濟學家 李湛

十年發展 成果豐碩

回顧歷史,設立創業板是我國資本市場改革不斷推進、市場包容性提升的結果。創業板的設立,推動了我國高科技、創新型企業群體的發展壯大。在上市條件方面,對企業經營歷史和經營規模相較主板而言要求更低,更注重企業的經營活躍性和發展潛力,更符合高科技中小企業的發展特徵。創業板堅持“買者自負”原則,能夠有效地評價上市企業的價值。同時,創業板為高科技、高成長企業提供了融資渠道,促進科技創新與資本的結合,推動創新型經濟發展,較好地促進了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創業板十年發展取得豐碩成果,成功篩選和培育了一批有影響力的創新型企業。

創業板的設立也幫助風險投資和創投企業建立正常的退出機制,分散投資風險。為投資提供合適的退出機制,是有效率的金融市場的重要一環,也是創業投資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這有助於促進投資創新型、高科技企業資金的良性循環,提高社會資金效率。在創業板推出之前,我國資本市場管理制度架構還主要是“重上市、輕退市”的思路。創業板設立及其帶來的退出機制,為處於風險投資領域的投資者提供了有效退出渠道,激勵其將股權轉化為流動性資金,獲取增值收入後進行擴大再投資。創業板設立之後,我國風險投資市場規模出現快速增長。

十年發展再出發,新時代需要功能更加完善的創業板。首先,繼續改革發展壯大創業板市場,是由中國經濟發展轉型方向所決定的。國內大量有活力、有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需要融資,這是未來創業板發展的強大基礎。其次,從市場對創業板的期待來看,有必要區別於科創板定位,上市企業門檻要求可以更加多元化,對新業態新模式企業的包容性更強,並讓市場投資者給企業的未來價值進行風險定價。以美國納斯達克市場為例,雖有50%的上市公司屬於高新企業,不過仍有一半是傳統行業的上市公司。借鑑其經驗,未來創業板可擁有更多元化、更本土化的上市門檻要求,擴大上市企業來源,更多發揮市場定價和篩選的作用,讓市場對各類上市企業進行充分地風險定價。

提升包容性

從科創板的運行實踐來看,註冊制試點除了包括更加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外,還有更加豐富的退市制度和監管安排。相較於科創板,創業板的投資者門檻更低,並且已有較為龐大的存量上市公司群體,應結合創業板運行十年來的實際情況,積極穩妥推進創業板註冊制試點。

一是提升市場包容性,與科創板錯位發展。創業板市場服務的對象是高成長的中小企業和高科技企業,但從目前上市公司來看,有非常多的企業從事的仍是傳統業務,如運輸、電子、化工、機械、服務等行業企業,這些企業也是實體經濟的重要組成和重要創新主體。科創板在行業准入方面有著較為明確的要求,主要是支持和鼓勵更多硬科技企業上市。創業板應與科創板形成錯位發展局面,為那些硬科技含量低但創新能力強、市場認可度高的企業打開資本市場大門。

二是妥善處理註冊制和退市制度之間的關係。退出機制是創業板市場優勝劣汰的基本功能之一,也是資本市場成熟的重要標誌。沒有高效的退市制度,市場效率會大大降低,不利於資本市場的良性發展。同時,創業板已有較大規模的存量企業,試點註冊制帶來的嚴格退市制度會對這些存量企業造成影響,在退市安排方面應對存量企業予以區別對待。借鑑美國等發達國家主動、多元化退市經驗,未來創業板退市機制應逐步具備註冊退市、轉板退市、強制退市以及併購重組退市等多元化特徵。同時,繼續優化投資者保護機制。對投資者而言,強制退市、轉板退市以及併購重組退市等都意味著利益損失,建議在完善退市制度的同時強化投資者保護機制,保障投資者的合法利益。

三是日常監管從嚴。創業板試點註冊制,對上市公司門檻要求多元化,評價上市公司的標準也會更豐富和複雜。在監管方面,對於擬上市企業的財務和日常信披的真實性,需要完善從嚴監管標準,大幅提高違規成本。另外,需要防止創業板再度出現大量公司集中進行鉅額商譽減值的情況。上市公司進行併購重組,其本意和出發點是希望追求協同效應,但商譽計提減值對當期利潤產生較大的直接影響,會干擾投資者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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