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在銀行存的定期的錢 到期銀行的人找理由不給取怎麼辦?

存款自願,存取自由,是儲蓄的基本原則。只要是正規存款,無論定期,活期,絕對不會強制不給取,當然,不排除有勸說的行為。而且有許多渠道可以投訴,例如銀保監會。但是,如果不是正規的儲蓄存款,那就另當別論。

在銀行存的定期的錢 到期銀行的人找理由不給取怎麼辦?

首先,正規存款儲蓄,存款自願,取款自由,是剛性兌付。

1,正規個人定期存款,到期支取,還本付息,剛性的給予兌付,是儲戶的權利,也是銀行的義務,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支取。

2,即使定期存款不到期,存款人也有權利提前支取。

小結:取款自由,鋼兌,是正規儲蓄存款的一個原則,任何銀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取款。

其實,來看可能的原因,以及怎麼辦:

1,是否銀行工作人員,因為自身或者完任務攬儲,等原因,勸阻取款的,建議先禮後兵,畢竟常來常往,說明取款的原因,想來還是可以取走,如果實在不讓取,可以向相關的管理部門投訴,對方可能面臨比較嚴厲的處罰。

2,是否其他的產品,活動?例如銀行內部的什麼活動,這種情況,建議先協商,協商無果,也可以投訴,或者通過司法渠道解決。

3,是否不是儲蓄存款,而是理財?這一類產品和存款有本質區別,但是正常情形下,到期後是允許贖回的。如果不能贖回,有三種情況:

1,定期產品,到期沒有及時贖回,滾入了下一期。理財產品與存款不同,定期,一旦滾入下一期,往往不能提前支取,或者提前支取需要按照違約處理,因此建議瞭解條款後,再決定,是繼續處理,還是等待。

2,理財產品運營,或者發行單位,出現問題,雖然到期,但是無法贖回。這種情況要及時瞭解產品及發行單位的信息,向有關部門核實情況,然後,再決定下一步如何處理。

3,買的理財產品,由於運營中的一些情形發生變化,延長了週期,無法贖回。這種情形通常在理財產品的條款中,有相應的約定,只能等待。

4,是否觸發了某些業務限制?例如,取現超過5萬元,這通常需要提前預約。

小結:不排除有其他原因,建議首先核實,確認是否正規儲蓄,再依照不同的情形進行處理。

最後,來總結分析:

銀行,是在老百姓經,常打交道的單位。定期存款,到期拒絕支取,這種現象非常罕見。

在現實中,我們也遇到過,取款時,工作人員勸阻,商量或者介紹新業務,新產品的情況,但是拒絕定期存款,到期取款,這是嚴重的違規。也許另有其他原因。

因此,建議首先確認核實存單,是正規重儲蓄還是其他產品,而後採取不同的方案辦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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