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首詩作於高宗儀鳳三年(678)。當時駱賓王任侍御史,因上疏論事觸忤武后,遭誣,以貪贓罪名下獄。起二句在句法上用對偶句,在作法上則用起興的手法,以蟬聲來逗起客思。詩一開始即點出秋蟬高唱,觸耳驚心。接下來就點出詩人在獄中深深懷想家園。三、四兩句,一句說蟬,一句說自己,用“不堪”和“來對”構成流水對,把物我聯繫在一起。詩人幾次諷諫武則天,以至下獄。大好的青春,經歷了政治上的種種折磨已經消逝,頭上增添了星星白髮。在獄中看到這高唱的秋蟬,還是兩鬢烏玄,兩兩對照,不禁自傷老大,同時更因此回想到自己少年時代,也何嘗不如秋蟬的高唱,而今一事無成,甚至入獄。就在這十個字中,詩人運用比興的方法,把這份悽惻的感情,委婉曲折地表達了出來。同時,白頭吟又是樂府曲名。相傳西漢時司馬相如對卓文君愛情不專後,卓文君作《白頭吟》以自傷。其詩云:“悽悽重悽悽,嫁娶不須啼,願得一心人,白頭不相離。”(見《西京雜記》)這裡,詩人巧妙地運用了這一典故,進一步比喻執政者辜負了詩人對國家一片忠愛之忱。“白頭吟”三字於此起了雙關的作用,比原意更深入一層。十字之中,什麼悲呀愁呀這一類明點的字眼一個不用,意在言外,充分顯示了詩的含蓄之美。
接下來五六兩句,純用“比”體。兩句中無一字不在說蟬,也無一字不在說自己。“露重”“風多”比喻環境的壓力,“飛難進”比喻政治上的不得意,“響易沉”比喻言論上的受壓制。蟬如此,我也如此,物我在這裡打成一片,融混而不可分了。詠物詩寫到如此境界,才算是“寄託遙深”。
詩人在寫這首詩時,由於感情充沛,功力深至,故雖在將近結束之時,還是力有餘勁。第七句再接再厲,仍用比體。秋蟬高居樹上,餐風飲露,有誰相信它不食人間煙火呢?這句詩人自喻高潔的品性,不為時人所瞭解,相反地還被誣陷入獄,“無人信高潔”之語,也是對坐贓的辯白。然而正如戰國時楚屈原《離騷》中所說:“世混濁而不分兮,好蔽美而嫉妒”。在這樣的情況下,有那一個來替詩人雪冤呢?“卿須憐我我憐卿”,只有蟬能為我而高唱,也只有我能為蟬而長吟。末句用問句的方式,蟬與詩人又渾然一體了。
這首詩作於患難之中,感情充沛,取譬明切,用典自然,語多雙關,於詠物中寄情寓興,由物到人,由人及物,達到了物我一體的境界,是詠物詩中的名作。
(沈熙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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