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 開學季,相對不起訴圓她大學夢

“非常感謝檢察官給我這次機會,讓我重回校園繼續深造,我一定會倍加珍惜,不辜負大家對我的關懷和幫助。”開學在即,即將進入某高校就讀的被不起訴人小豔(化名)在電話回訪中,對檢察官一再表示感激。

開學季,相對不起訴圓她大學夢

事情還得從今年3月說起。當時,還在中專畢業實習階段的小豔趁室友不注意,悄悄記下其手機支付密碼,後乘隙使用其手機轉賬2000元到自己支付寶賬號,事後並將轉賬記錄刪除。案發後,被害人當即報警,面對警方的調查訊問,她立刻慌了神,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並退還了全部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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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公安機關以其涉嫌盜竊案向我院移送審查起訴,這似乎是一件再簡單不過的案件了,但檢察官卻非常慎重。原來,在訴前調查中檢察官瞭解到,小豔在畢業前已通過自己的努力,成功進入某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繼續深造,已經收到了錄取通知書。案發時其雖然已是成年人,但剛滿18週歲,年齡相對較小。如按照一般訴訟程序追究其刑事責任,不僅會對其升學造成影響,對她今後的生活、工作也會帶來難以磨滅的陰影。鑑於該案情節相對較輕,犯罪嫌疑人案發後確有悔罪表現等情況,考慮可對其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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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檢委會討論一致,該案盜竊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盜竊數額剛剛達到立案追訴標準,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小,到案後認罪態度較好。從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的角度出發,我院在開學前對其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同時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法律教育,最終幫助她順利入學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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