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7 黃山:消費拒收現金 一酒店違規被要求整改

【摘要】

記者吳玉蓮

晨刊訊近日,我市一酒店拒絕顧客支付現金,違反相關規定,有關部門要求其及時整改。

日前,一遊客投訴某酒店拒收現金行為,中國人民銀行黃山市支行接到投訴後,立即找到該酒店,看到該酒店櫃檯上擺放著“本店不使用現金,煩請用微信或支付寶支付”的告示,該行工作人員指出這一行為違反有關規定,要求該酒店及時整改。

據瞭解,由於支付寶、微信支付的興起,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選擇手機快捷支付,因此一些消費場所甚至公共服務部門出現類似“拒收現金”公告,這讓一些消費者感到困惑。對此,中國人民銀行7月13日發佈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人民幣是我國法定貨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任何單位和個人存在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一個月內進行整改,整改期限屆滿後存在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有關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

8月21日,記者從人行黃山市支行了解到,目前,該行已要求各商業銀行網點對開戶單位進行宣傳,對存在拒收現金行為的商戶要求整改,對逾期不予整改的商戶將進行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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