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毛巾門”罰2000元敷衍誰的良知?

11月20日,澎湃新聞從江西省南昌紅谷灘公共衛生服務中心瞭解到,該中心已對南昌喜來登酒店做出2000元罰款處理。這也是花總丟了金箍棒(以下簡稱花總)舉報五星酒店“毛巾門”事件曝光後,相關部門對視頻中的酒店開出的首張罰單。(11月20日 澎湃新聞)

酒店“毛巾門”發生後收到首張罰單,但2000元的處罰顯然有高舉大棒輕落下之嫌。這樣的處罰,對得起花總冒著風險舉報嗎?能夠打消消費者以及潛在消費者的疑慮嗎?又是否能夠喚醒酒店業的“行業良心”,讓酒店業涅槃重生呢?

不管效果如何,南昌紅谷灘公共衛生服務中心畢竟採取了行動,對涉事酒店進行了檢查。正如該中心所言,僅僅是對花總視頻曝光內容的查處。但2000元的處罰,對於“毛巾門”而言,於樹立企業形象,於維護消費者信心,於重塑行業標準,真得連杯水車薪都比不上,更不用說對得起花總冒著個人風險舉報了。

花總現在的處境是,用他自己的話說“如喪家之犬”,這樣的描述出自事件推動者本人之口,真的有一種莫名的悲涼感和無助感。花總如此,其他消費者也不能置身事外,這不僅是富人的危機,也是整個住宿市場消費者的危機。

店大不是必然欺客,店大欺客,除了是資本狂傲,但是誰讓他們這樣傲睨無物呢?顯然,監管的軟弱,讓這些資本變得有肆無恐。如此惡例一開,不管是五星級酒店,還是衚衕街頭的小賓館,都必然會對“毛巾門”習以為常、積非成是,即便酒店內部管理人員檢查衛生也是“一塊抹布擦全部”。當花總個人信息在兩家五星級酒店被洩漏後,酒店對監督舉報“毛巾門”者如臨大敵、對立對抗就已經一覽無遺了。花總不想成為酒店業的“公敵”,但酒店業卻磨刀霍霍。

花總的“犧牲”,不止是為他個人,更是為了所有酒店的消費者和潛在消費者,更在於維護和提升中國酒店的標準與水平。然而,南昌相關監管部門對喜來登酒店不法行為進行處罰,卻著實沒有讓該酒店感受到被依法整治的“咬痛感”和加快整治的緊迫感,這無異於放縱,而對花總等一眾消費者而言,無異於一把軟刀子。

南昌相關部門做出的處罰,只是針對花總曝光部分進行處罰,這種“牽著鼻子”式的處罰,完全將監管部門的監管職責“被動化”。既然已經親赴酒店進行排查,為何不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而是“撲火式”的處罰,這樣的處罰很難讓人信服。

花總曝光酒店“毛巾門”,曝光了酒店業衛生不堪,隨後也暴露了個人信息保護的不堪。當“毛巾門”又以處罰2000元結束時,這種處罰到底是在敷衍誰,已經非常清楚的暴露在陽光之下。“毛巾門”究竟怎樣收場,酒店業能否完成自我救贖,能否完成外科手術式的整治,希望別讓公眾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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