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4 稅務機構改革帶來便民“大禮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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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構改革後,企業辦理涉稅事宜將更加便利。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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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江門各市(區)新稅務機構及其所屬稅務分局統一掛牌成立。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聯合黨委書記、副局長鬍金木,江門市委副書記、市長劉毅參加了國家稅務總局鶴山市稅務局揭牌儀式。

至此,江門市、縣、鄉三級新稅務機構全部掛牌完畢。劉毅在掛牌儀式上致辭說,自1994年分稅制實施以來,江門稅務系統開拓進取、奮發有為,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新成立的各市(區)稅務部門要自覺站在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高度,主動對接市委市政府“工業立市”、構建全面開放新格局等戰略部署,持之以恆抓好組織收入工作,全面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不斷優化納稅服務,讓社會和納稅人、繳費人有更多的獲得感。

接下來,江門稅務系統將高揚稅務鐵軍旗幟,傳承稅務精神,精誠團結,勇於擔當,紮實細緻地做好改革工作,為江門乃至全省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作出貢獻。同時,堅持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為己任,充分展現新稅務機構的新擔當、新形象、新作為,為江門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新增長極和西翼樞紐門戶城市,為廣東建設“兩個重要窗口”、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作出新的貢獻。

南方日報記者 董有逸

通訊員 李文慶 李淑茗

簡化辦稅流程▶▶全市67個辦稅服務廳實現“一廳通辦”

縣鄉級稅務機構是稅收徵管服務第一線,數量大、覆蓋面廣,直接面對納稅人和繳費人。按照改革方案,各市(區)新成立的稅務部門將相應承繼原國家稅務總局、原地方稅務局稅費徵管的權利義務,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保費和非稅收入徵管等職責。

在推進稅務機構改革的過程中,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緊盯辦稅繳費服務、信息系統保障等關鍵環節,加強對縣鄉級稅務機構改革的指導和保障。同時,該局及時制發稅務機關內部行政運轉銜接相關文件、下發一系列過渡期工作指引,高效有序完善新稅務機構行政管理制度體系。

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江門市各級稅務部門始終把服務好納稅人作為推進稅務機構改革的重中之重。各市(區)新稅務機構掛牌後,納稅人在綜合性辦稅服務廳、網上辦稅系統可統一辦理所有稅收業務,享受“一廳通辦”“一網通辦”等優質服務,12366納稅服務熱線同步實現涉稅業務“一鍵諮詢”。

筆者獲悉,江門完成稅務機構改革後,全市67個全職能辦稅服務廳全部實現“一廳通辦”,原國地稅業務實現了“一窗通辦”,確立了“一窗受理、內部流轉、即時(限時)辦結、一窗發放”的辦稅新模式。

改革還明確了4大類408項同城通辦事項和7大類555項“最多跑一次”辦稅事項。今後,江門市民辦稅過程更簡、方式更多、成本更低、體驗更好,納稅人和繳費人的獲得感有望進一步提升。

提升獲得感▶▶不動產交易登記實現“只跑一次”

“新一輪的稅務機構改革,國地稅合二為一,我們企業最明顯的感受就是辦稅流程簡化了,辦稅成本降低了,企業與稅務部門的溝通也更順暢了。”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千色花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長黃達昌表示,稅務機構改革後,企業辦理涉稅事宜將更加便利。

以不動產交易登記改革為例,為解決納稅人辦理不動產交易多頭跑、等候時間長、資料重複提交等難題,打造優良稅收營商環境,從2018年4月8日起,原江門市地稅局聯合國土、住建等部門聯合實施“綜窗受理,部門聯辦”新模式,通過設立一門式不動產交易登記集成服務專區,讓納稅人辦理不動產交易“只跑一次”就能辦結。

“尊敬的李小姐,您登記辦理的《不動產登記證》已通過EMS寄出,請準備好身份證件查收,謝謝。”近日,在江門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辦理了不動產交易登記後,市民李小姐很快就收到郵政部門的短信通知。她不禁點贊,“通過郵政將相關資料直接郵寄到家,辦理不動產登記實現只跑一次,方便多了!”

筆者瞭解到,機構改革後,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將以改革為契機,在市網絡信息統籌局的牽頭下,進一步加強稅收信息化建設,籌備上線“綜窗受理,部門聯辦”模式2.0版。上線後,稅務、國土和住建三個部門將實現並行預約預受理,在江門四市三區全面推行“江門市不動產交易登記綜合管理平臺”。

下一步,江門市稅務局將探索進一步擴大“套餐式”服務範圍,將原地稅社保業務辦理納入其中,讓國稅地稅業務融合更深入徹底,讓稅務機構改革紅利釋放更徹底。

“國地稅機構合併,通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實現徵納雙方減負雙贏。”五邑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王潤良教授認為,國地稅合併,最直接的受益者就是納稅人。

規範執法程序▶▶執法檢查告別“多頭查”

“國地稅合併從根本上解決了‘兩邊查’的問題,能夠最大限度提高企業的辦稅效率和積極性。對於稅務部門來說,國地稅合併同樣意義重大,能夠統一徵管模式、監管尺度和執法標準,構建更加規範、更加高效的管理體系。”王潤良認為,機構改革對規範稅收執法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在以往,納稅人的稅收違法行為由於會涉及不同的稅種,國稅、地稅的稽查部門會分別對其立案檢查,分別進戶調取賬簿憑證、分別實施詢問筆錄、分別作出處理處罰決定並出具法律文書。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成立後,由合併後的稽查局對立案企業進行執法檢查,從調取賬簿憑證到出具法律文書都是由一個部門負責,減少了對納稅人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

江門市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陳先生在收到新稅務機構出具的檢查通知書後,頗有感慨地說:“之前聽同行說起,稅務稽查流程比較麻煩,而這次,稽查人員一次進戶就把手續辦好,我們一定會積極配合。”

新稅務機構成立後,稽查部門主動向社會公佈了稅收執法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接受納稅人和社會的監督。在稅務稽查執法過程中積極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對涉稅違法行為依據統一的處罰標準作出處理處罰決定,確保依法行使權力,公平公正執法。

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稽查局檢查科有關負責人表示:“規範執法體現出最大的公平,減少了執法隨意性,維護了稅法的權威,過去兩個機構執法尺度的不統一可能使不法分子產生僥倖心理,合併後的稽查執法隊伍將全方位提升戰鬥力,納稅人的稅收違法成本將逐步加大,‘黑名單’制度等信用懲戒措施也隨著國地稅合併使‘失信者寸步難行’成為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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