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最高法國際商事法庭將掛牌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劉貴祥28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最高法國際商事法庭將於6月底正式掛牌。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於建立“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的意見》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在廣東省深圳市設立第一國際商事法庭,在陝西省西安市設立第二國際商事法庭,受理當事人之間的跨境商事糾紛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負責協調並指導兩個國際商事法庭工作。

    劉貴祥說,國際商事法庭的受案範圍主要包括四大類:一是當事人協議選擇最高法管轄,標的額在人民幣3億元以上的國際商事案件;二是應當由高級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審國際商事案件,但是高級人民法院認為需要由最高法審理且經過最高法准許的;三是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國際商事糾紛;四是在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框架內進行仲裁,當事人申請國際商事法庭進行財產保全、撤裁、執行仲裁裁決的案件。

    他還表示,我國建立“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和目前已經存在的相關國際調解機構並不衝突。■據新華社北京6月28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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