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8 履約保證金不能按實際損失酌減,案情與分歧

【案情】

甲公司與乙公司管理人簽訂了資產收購意向協議,約定:甲公司以2.5億元收購乙公司的資產;甲公司交付履約保證金500萬元,如甲公司在意向協議約定的收購方案獲得乙公司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後10日內未簽署正式收購協議,500萬元履約保證金將被沒收,收購方案未獲通過則不計利息返還。

後乙公司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收購方案,但甲公司拒絕簽訂收購協議,乙公司管理人遂沒收了甲公司的500萬元履約保證金。甲公司請求按照乙公司的實際損失減少履約保證金。

【分歧】

一種意見認為,履約保證金是預先給付的違約金,可以類推適用違約金的司法酌減規則。

另一種意見認為,履約保證金的性質和功能與違約金不同,即使甲公司的違約沒有給乙公司造成損失,也不能酌減甲公司的履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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