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8 「永福法院」法官耐心調解化糾紛 雙方達成和解釋前嫌

「永福法院」法官耐心調解化糾紛 雙方達成和解釋前嫌

被執行人從一開始牴觸生效判決、無理纏鬧到心平氣和主動配合執行,態度的轉變離不開永福法院執行法官耐心細緻的釋法明理。近日,永福法院執行幹警通過深入實地耐心做當事人工作,順利執結一起相鄰關係糾紛案件。

「永福法院」法官耐心调解化纠纷 双方达成和解释前嫌

申請執行人林某和被執行人於某是永福縣同一村屯的村民,雙方有兩塊責任田相鄰。當初實行家庭聯產責任制時,林某徵求於某的同意,在於某的責任田邊挖一條引水溝用於灌溉農田。近年來,當事人雙方均在各自的責任田內種上了柑橘樹。2014年因原引水溝坍塌,林某將水管安裝在於某的責任田邊代替原飲水溝用於灌溉自己的農田。2017年清明期間,於某發現自己的田基邊埋的水管,不由分說拿起工具把水管挖斷移走,又在田基上加種植了8株柑橘樹。林某發現水管被挖後便找到於某理論,於某當時同意林某在其責任田邊用火磚新建引水溝,但當林某沿著大排水溝的溝邊砌好外圍田基後,於某當場反悔,阻止林某在田基邊新建引水溝。雙方爭執不下,由村委幹部組織雙方開展調解無果。

「永福法院」法官耐心调解化纠纷 双方达成和解释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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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到現場查看

2017年10月,林某向永福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依法判決林某自行在於某的責任田邊沿著已砌好的外圍田基用火磚新建一條引水溝,用於接通兩邊的原引水溝,於某不得妨礙。判決生效後,林某按法院判決在於某的責任田邊新砌一條引水溝,於某於2017年12月將林某新砌的引水溝打壞,再次阻止繼續建引水溝。2018年1月17日,林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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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法官耐心勸導當事人

執行法官拿到執行案卷後,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於某發出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並前往責任田所在地查看現場,又到被執行人於某家中做其工作。被執行人於某的妻子馬某看到執行法官後情緒非常牴觸,堅決表示不服判決。執行法官向他們解釋法律,但是馬某一直不聽法官勸解,還繼續無理取鬧。考慮到雙方當事人是同一村的村民,大家平時抬頭不見低頭見,為切實化解矛盾糾紛,防止矛盾升級,執行法官對案件的處理本著調解優先的原則,積極採取應對措施,首先將心比心的從情理上展開分析,慢慢平復馬某的情緒,再從法理上明確告知其不履行判決配合執行將負的法律責任,並向他們說明對判決不服可以通過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權利。在執行法官的耐心勸解下,雙方達成和解,被執行人於某同意履行生效判決配合執行。最終,在村幹部的見證下,申請執行人林某對水溝進行修砌。至此,案件得以順利執結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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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水溝已重新修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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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永福法院幹警在執行過程中始終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嚴格依法執行,文明執行。同時,注重執行的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相統一,採取靈活多樣的執行方式,切實為當事人排憂解難,化解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地維護勝訴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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