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4 揭秘:缠足的由来竟如此荒谬!

关于缠足的起源从明清时期起众说纷纭。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

中国古代的三大性畸形现象:一是娼妓,二是太监,三是女子缠足。其中,娼妓和太监在国外也有,而女子缠足则是中国古代所特有的现象。所以,过去西洋人视中国人为“东亚病夫”的时候,总以中国男人的长辫子和中国女人的小脚作为中国愚昧、落后的象征。

揭秘:缠足的由来竟如此荒谬!


一、女子缠足的由来

中国女子缠足之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说法不一,较常见的说法是,南唐后主有宫女嫔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璎珞,中作品色瑞莲,令嫔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

以后,此风从宫内传向宫外——有些人认为这就是女子缠足之始。到了宋代,女子缠足就逐渐从宫廷推广到了民间,到了宋朝末年,社会上还兴起了一股“以大足为耻”的风气。到了明代,女子缠足的风气更盛,都认为这是时髦,坊曲中的妓女无不以小脚为媚男子之具。可是,到了清代,却禁止女子缠足了,因为满族统治者认为这是一种陋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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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元年(1644年),孝庄皇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顺治二年后,民众所生女子禁缠足。以后,到了康熙七年(1668年),却对女子缠足开禁,于是缠足又风靡全国,不仅汉族女子缠足,连不少满族妇女也纷纷学样了。

女子缠足以后,她的三寸金莲就变成了一个最隐私的部位,绝不可让陌生男子看见。除了丈夫以外的男子,如果不小心碰了女子身体的其他部位(包括胸部)还不大要紧,如果碰到小脚是万万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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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有许多春宫画,有的画是男女双方全裸交合,身体的一切都可以裸露,但是从未见到女子裸露双足的,即使在性交也穿着三寸金莲鞋,可见这个地方是最大的隐私。

《金瓶梅》中描写西门庆看上了潘金莲,去求王婆拉皮条,王婆说:“她有没有这个心思,实在不好说。你可到我家来吃饭,我请她也来,吃饭时你可以假装把筷子掉在地下,然后俯身去捡,顺势捏一下她的小脚。如果她发作开来,老身也没有办法了;如果她不言语,这事就成了。”西门庆照此去做,结果成了。 ​

女子缠足一直延续到20世纪的民国初年才逐渐禁绝,但是直到全国解放后,少数边远地区仍有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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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缠足方法

缠足也称裹脚、裹足、裹小脚、包小脚。是一种对女子自幼儿期时以布紧缠双足,使足骨变形、足形尖小,行路只能以足跟勉强行走的做法。缠足一般从4、5岁开始,耗时3、4年,到7、8岁初具模样。

起初,缠足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性实行。缠足前先要准备好各种用具,包括裹脚布、针线、棉花、木盆、温水、剪刀、明矾等。以热水烫脚,趁着脚还温热,将脚拇趾外的四个脚趾向脚底弯曲,紧贴脚底,并在脚下趾间涂上明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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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裹脚布一层一层包裹。裹脚布为棉织品,宽三寸,最宽不超过三寸五分,最窄不少于二寸五分,长七尺左右。时间一长,脚缠得弓弯短小,使脚底凹陷,脚背隆起,脚的长度会被缩短。一般来说,小脚从正面看,像火伤之后,脱去陈皮烂肉(有的甚至终身肌肉糜烂),露出变形、变颜的一个肉疙瘩。

只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现出可憎的模糊轮廓。 从侧面看,脚趾和脚跟已从中折断,两部分紧挨在一起,在软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条由两端站立的曲线,脚跟臃肿,脚掌消失,脚背凸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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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的全长不及自然长度的一半,整只脚像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从正面看脚底,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原始形象的荒诞图案。除了变形的足跟之外,已没有一丁点平滑的脚板。四个脚趾长短不一地向外转折,围绕在以大脚趾为轴心的脚心下面,脚趾的正面变成了脚板心,完全扭曲地压在了脚板底下。

缠足通过外力改变脚的形状,严重影响了脚的正常发育,引起软组织挛缩,使女性从小就要经受无比的痛楚。民间谚语说得好:“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妇女缠上小脚后,一辈子不能离开小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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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鞋一般为绣花鞋,有软底睡鞋、莲花底鞋、梅花底鞋、暗藏香料的贮香鞋等多种,面料有绸缎的、布面的。由于小鞋的鞋底都是向上弯曲的,又被称为弓鞋,有一种在鞋底弯曲处安置小金铃的金铃鞋,行走时叮当有声,人未出现,清韵先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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