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8 離婚時按揭房該怎麼分?


結婚意味著兩個人組成一個家,那麼有套房就是必須的。如今不少年輕人選擇結婚時,買一套按揭房,婚後兩個人共同還款。但是隨著離婚糾紛的增加,很多當事人詢問離婚時此類按揭房一般會怎樣分割?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楊志崢律師就此問題做出了回答。

第一,離婚時還沒有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夫妻購買房屋並辦理的按揭,產權無論登記在一方或者雙方名下,若沒有特別約定的,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還未償還的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第三,一方婚前購買房屋並辦理按揭,取得所有權的,應當屬於婚前個人財產。若婚後兩個人共同還債,該部分償還按揭款的財產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楊志崢律師提示,離婚糾紛中有關房屋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一直是很多人的關注焦點。原則上,認定房屋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會考慮產權登記在誰名下、房屋購買時間、購房款有誰出資等方面。對於按揭房屋,由於涉及已交付的房款和未償還的房款,當認定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之後,還會涉及後續夫妻共同債務問題。

司法實踐中,房屋屬於不動產,其所有權以產權登記為準,沒有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一般在離婚糾紛中不宜處理,因此對於具體的離婚案件還需要綜合具體的事實加以判斷。當事人在起訴離婚前,對相關的法律規定不瞭解的,可以諮詢有關專業的離婚律師,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財產損失。

離婚時按揭房該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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