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0 2018年分佈式光伏電站可能會迎來大變

分佈式光伏可能發生大變化,據專家介紹,2月2日,國家能源局新推出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討論稿)與目前的規定相比,或將發生七項重大變化,每一項對分佈式光伏項目、對光伏行業的發展都將重大影響!下面我們來看看可能會發生哪些變化。

2018年分佈式光伏電站可能會迎來大變

1、 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定義:明確分佈式光伏項目主要包括兩種:一種是自發自用餘電上網(上網比例不超過50%)且單點併網,總裝機容量不超過6MW的小型光伏發電設施;一種是全部自發自用,總裝機容量大於6MW但不超過20MW的小型光伏電站。

2、 上網模式改變:戶用項目可以3種併網模式;自發自用餘電上網(上網比例不超過50%)且單點併網,總裝機容量不超過6MW的小型光伏發電設施只能選擇全部自發自用和自發自用餘電上網兩種模式;裝機容量大於6MW但不超過20MW的小型光伏電站只能選擇全部自發自用。

3、 納入規模指標管理。

4、 參與競爭性電價。

5、 對屋頂租賃要求更嚴格:項目單位與項目所依託的建築物、構築物及附屬場所所有人非同一主體時,項目單位應與所有人簽訂建築物、構築物及附屬場所的使用或租用協議。使用或租用期限一般不少於15年。

6、 禁止項目開發投機行為。

7、 鼓勵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以各種方式參與市場化交易。

這些政策變化算不上什麼好變化,但是確實規範了光伏發電的用途。日後想靠全額上網拿更多的補助就越來越困難了,但是分佈式光伏的優勢會得到很好的發揮。希望以後整個光伏產業都良性化吧,在任何一個環節都能產生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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