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0 省级及以下编制机构改革的思路及方向

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应得到更规范的划分。事权的划分要充分体现中央和地方的各自优势。中央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更具有规模经济优势的事权,就应该划归中央,而更能体现地方政府信息优势的事权就应该划归地方。

事权与财权、财力应该相匹配。政府做事虽然有直接动用市场和社会资源的方式,如政府规制,但在更多的时候,政府做事往往还需要相应的财政支出。这样,各级政府承担什么样的事权,常常表现为相应的支出责任。没有相应的财权和财力,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会心有余而力不足。相互匹配的事权和财权、财力,则可以更好地激励各级政府。

地方机构的设置一般仿照国家机构。一些地方政府曾在机构设置上进行“小政府”的探索,意在摆脱上下一般粗的低效机构设置局面,但结果通常是为了更好地落实上级部门的要求,“小政府”在多数情况下不能坚持下去,政府职能部门和上级部门越来越接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示范效应,将直接促进地方机构设置的合理化,从而更有效地促进地方公共服务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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