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撫順公安實現開具證明事項“一站式”服務新模式 76項證明事項清理精減至17項

撫順公安實現開具證明事項“一站式”服務新模式 76項證明事項清理精減至17項

6月1日,從撫順市公安局召開關於改進和規範全市公安機關出具證明工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即日起,市公安局實施公安證明清單制、協作制及“一站式”辦理模式,全面精簡證明事項,實現了市民或企業開具證明事項“一站式”服務的新模式。屆時,最初依法需要由公安機關開具的76項證明事項清理精減至17項,極大的方便了廣大市民。

據介紹,市公安局全面徵求各部門需要公安機關開具證明的種類和明細,將最初收集的76項證明事項清理精減至17項,形成了明確的證明開具清單,包括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變更及更正證明、註銷戶口證明、親屬關係證明等六無證明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

同時,市公安局與15家政府部門和單位建立“點對點”式協作機制,明確了身份證、戶口簿、護照等具體法律效力的有效證件可以證明的兩類14項證明事項,公安機關不再開具;簡化了原辦理巡遊車、網約車準駕證等需要市民在交通局報名後再分別到公安交警、禁毒、公交等部門開具無交通肇事犯罪記錄證明、無危險駕駛犯罪記錄證明、無飲酒後駕駛記錄證明、無吸毒記錄證明、無暴力犯罪記錄等六類證明,現統一變更為由中心統一查詢開具證明並反饋給交通局,不再需要市民或企業跑多個部門開證明等七類證明事項開具流程。

圍繞此項舉措,市公安局及各區縣公安(分)局專門成立公安信息查詢證明中心,依託中心全方位實行市民或企業開具證明的“一站式”辦理。通過實施此項改革舉措實現開具證明“就近開具”、“集中開具”和“一站開具”的便民目標,為市民和企業節省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極大地解決證明開具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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