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 初創團隊股權怎麼分?創始人、合夥人、貴人和投資人該分多少?

本文來自技術創業空間的文章------------------------------------------------------

今天我們就來談談初創團隊股權分配的幾個要素。

創始人

通常一個初創團隊都會有幾個聯合創始人,聯合創始人往往都會參與到公司的日常運作中。其中有一個人對整個公司負責,是公司的CEO,負責技術的是CTO,負責市場和運營的是COO。由於初創的時候並沒有其他合夥人或者投資人的介入,公司的股權就是由這些聯合創始人持有。在這個時候,我們必須要記住一點:最差的股權結構是聯合創始人均分股權,最好的股權結構是CEO能夠佔到80%甚至以上的股權。

雖然大家都是聯合創始人,但每個人對企業的貢獻是不可能完全一樣的,如果股權均分,就意味著CEO和其他合夥人承擔了同等的職責,這樣一旦在公司的重大決策上聯合創始人產生分歧,就會造成大家都說服不了對方的狀況,公司陷入僵局。大家一起創業,早期可能更多是一種情懷,但更多還包括了對經濟利益的追求。如果項目沒做成,股權的價值還體現不出來,但如果項目越走越好,每個創業者的心態必然會發生變化,這時候,CEO說了不算的公司就會暴露出各種各樣的不確定因素。

那麼,CEO如何處理聯合創始人在整個項目的過程中貢獻很大,但股權比例較少的情況呢?通常的建議都是在早期,CEO和其他聯合創始人約定一些帶條件的股權代持方案或者股權激勵的機制。如果聯合創始人確實能和公司走到最後,並做出了重大貢獻,那麼CEO可以兌現他所代持的那部分股權利益。

同樣的,如果一個團隊在早期股權結構就不合理,已經採用了均分模式,到了後期發展遇到了股權上的糾葛,又該如何處理呢?通常在這種情況下,都會建議CEO對其他的股東進行一定的股份內部回購,重新保證CEO的控股地位(回購的方案有很多,這個通常要進行一定的設計)。我們所熟知的餐飲品牌「海底撈」,就完成了最初從4個人(2對夫妻),到2個人(太太退出),再到最後其中一位股東轉讓18%的股權給CEO的過程。

初創團隊股權怎麼分?創始人、合夥人、貴人和投資人該分多少?

合夥人

除了聯合創始人之外,由於公司的不斷髮展,公司會引進新的人才。這些人才在公司發展的不同階段都會對公司產生重大的貢獻。但由於股權的設定通常都比較早期,甚至在公司發展的過程中,已經引入了幾輪的投資人。那麼對於這些合夥人級別的人才,如何進行股權激勵呢?

通常的方案都是充分使用好期權池。期權池是將部分股份提前留出,用於激勵員工(包括創始人自己、高管、骨幹、普通員工),期權與股權不同,股權代表所有權,期權代表的則是在特定的時間、以特定的價格購買特定所有權的權利,它可被視作是員工與公司之間關於股權買賣的一份合同。

如果公司早期團隊的構成較弱,建議在公司引入天使投資人之前就設定好期權池,通常比例在10%到15%之間(硅谷的慣例是預留公司全部股份的10%-20%作為期權池)。如果公司早期團隊就比較強,那麼可以適當降低期權池所佔的比例。

在引進新的投資人(投資機構)時,投資人或者投資機構一般會要求期權池在它進入前就設立完畢,並達到一定比例。由於每輪融資,所有股東都會同比稀釋,所以期權池的比例也會隨著融資而減少,因此一般在每一輪融資時會對期權池進行調整(通常都是擴大),以不斷吸引新的人才的加入。

董事會在期權池規定的限額內決定給哪些員工發放以及發放多少期權,並決定行權價格。通常對公司發展越重要、貢獻越大的人分配數額越多;與之對應的是行權價格,越早加入公司,行權價格越低。

也就是說,一般後續加入創業團隊的(非創始團隊)人才,都不會直接授予股權,而是採用期權的方式來激勵。

初創團隊股權怎麼分?創始人、合夥人、貴人和投資人該分多少?

貴人

在創業的過程中,我們往往會碰到一些「貴人」。這些「貴人」能夠給公司帶來的通常是某個發展階段最重要的資源。比如說,某資深律師,他在為公司服務的過程中,對公司業務發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當他提出想佔有一定的股權,該如何處理?再比如,某個老闆,他手握了大量的線下資源,擁有大量的用戶,可大大加快公司業務發展的速度,也提出想入點股,是否應該讓他進來呢?

我們認為,這裡面創始團隊的管理層應該牢牢把握住三個非常基本的原則:

第一,無論一個人對公司的貢獻有多少,對於兼職人員,一定不能授予股權。儘可能使用現金兌付的方式來匹配他的貢獻。

第二,如果實在需要一個人在公司佔有一定比例的股份,那麼儘可能要對方按照公司一定的內部估值進行現金購買。

第三,絕對不要寄希望於對某些人授予小比例的股權進駐的權利,就指望他能夠對公司的發展產生巨大的幫助。所以,這種「貴人」入股的方式,在萬不得已的時候不要同意。

上述的這三個原則,說到底的核心目的是為了使得股權結構趨於簡單化,不僅僅是股東的人數要儘量少(創始人千萬不能一高興就隨便把股權放出去了,所謂請神容易送神難,人越多未來產生糾紛的概率就越大),更加不能使用股權去進行任何利益的兌付。

筆者就接觸過一個項目,在項目的早期就引入了全國最強的一個線下業務的公司作為股東,希望藉助他的力量來加速公司業務的發展。可是給到這個公司的股權比例過大,而這個股東在之後的公司發展過程中也並沒有起到決定性作用,反而由於股權比例的問題導致了這個項目在後續的融資上碰到了很大的阻礙。

初創團隊股權怎麼分?創始人、合夥人、貴人和投資人該分多少?

投資人

現在的互聯網項目,絕大多數都會試圖引入投資人(投資機構)來發展壯大。通常投資人或者投資機構看好一個創業項目,才願意使用現金來兌換一定比例的股權。那麼創業公司在引入投資人的時候應該注意什麼呢?

首先,瞭解自己的投資人。最好能夠比較清楚自己的投資人過去的投資案例,在哪些領域進行過佈局,對於項目和公司未來發展的訴求是什麼。

其次,在有多家投資機構共同看好的時候,儘可能選擇名氣和基金規模較大的投資機構。因為項目要繼續發展下去,可能引入的機構投資者不止一家,而創投圈本來就很小,站在投資機構的角度,如果我要投一個項目,通常都要和這個項目上一輪的投資人打交道。而這個時候,熟人總比生人好。

另外,CEO需要合理考量每一輪引入投資人時,自己的股權稀釋比例。如果過度追求融資額而不考慮股權比例,最終會導致管理層失去對公司的控制。在這個方面,京東就是比較好的典範,京東經過了多輪的融資,甚至到了上市的時候,CEO劉強東還保持了很大一部分的股權。而這方面的反面教材是拉手網,拉手網在C輪融資時,所有投資機構的股權比例相加已經超過管理層。最終管理層被趕出局,在團購大戰中落敗也是情理之中。

初創團隊股權怎麼分?創始人、合夥人、貴人和投資人該分多少?

總結

綜合上面所說的,我們大約可以總結出幾條初創團隊股權設置的原則:

1)團隊CEO必須在長時間內保持對股權的絕對優勢

2)在早期就設置好期權池,儘可能使用期權池來完成對後進重要角色的激勵

3)整個團隊的股東數量儘可能保持少數

4)謹慎選擇投資人,並對每一輪的股權稀釋比例進行一定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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