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和前夫離婚時房子歸女兒名下,現在前夫在居住居然把鎖換了怎麼辦?

用戶3582920156050


大體明白,房在女兒名下,前夫一直在住,自己想住,結果,進不去了。其實,也不復雜,房子就是女兒的,她已成人,她讓誰住都可以,你這主張基本不成立……


大漠飄大雪


這個問題,取決於你和女兒的關係。女兒跟前夫好,就比較費事了。女兒和你好,那辦法太多了。不過,前夫換鎖,的影響肯定不會往好的方向發展,尤其是對女兒的影響。所以你要提高警惕。



獨望江中如弦月


如果夫妻未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進行約定,則婚後購買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前買房婚後還貸的房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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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說的是他把商品房換了鎖還是安置房換了鎖這一點你沒有說明白。如果是商品房他換了鎖不讓你打擾你可以和你女兒找他談不行用法律途徑。如果是安置房這房子還是你前夫的名字。說明這個房子就是他的啊,他要換鎖你沒沒辦法。是他的名字他就有房屋的使用和管理權。


小偉的生活818


這個首先要看下你女兒的年齡,如果是未滿十八歲那麼你和你的前夫誰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如果是你前夫那麼他當然有權利換鎖,因為作為監護人在孩子未成年的階段是有法律效力為你女兒的財產進行監管的,那麼他完全有權力換鎖。如果你的女兒已滿十八歲,那麼他換鎖的同時是否徵得你女兒的同意和是否是你女兒授權的,這個要搞清楚,如果以上都不是那麼你前夫換鎖就屬於民事糾紛,這個涉及不到違法行為,因為都是家裡的事情,法律即使有規定也多半是協商解決。希望可以幫到你!


悠然九歌


首先,前夫既然說不準去打擾他,態度這麼堅決,你就跟你女兒商量,看是否通過法律手段將房子交出來。

其次,當初離婚的時候說了,房子歸在你女兒名下,那麼就跟你女兒說,你女兒有什麼想法。

最後想說一句,房子本來是跟你女兒住的,怎麼前夫會在裡面住,並把鎖給換了?

如果商量後,沒什麼其他合理的辦法,那可以通過法律手段強制執行。


小果凍姑涼


真納悶?潑出的水連盆別要了,野女人在房子住了你在要回來也不乾淨了呀,野女人進房家敗人亡,你不信在十年內是什麼結果,重組家庭重新買房,最乾淨的選擇


用戶3566808434947


反正我也得不到優質回答了 我給你想個辦法 你往他鎖裡灌上膠水讓他也進不去


魯D大隊故事


首先,誰有你女兒的撫養權。

因為在你女兒未成年之前,房子的所有權都歸監護人所有。

第二,如果實在是無法溝通, 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保障自己的利益


Micheal趙


首先第一個問題是您女兒目前的年齡是多少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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