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名下沒有財產,但是我查到他在其他地方新開了一家公司。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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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名下沒有財產,但你查到了他在其它地方辦了一家公司,怎麼辦?

我覺得你應該要感到高興,這是好事。

首先,你不要誤會他一定是個老賴,是轉移了資產,躲避債務。被執行人名下沒有財產,但他在其它地方辦了公司,這不僅不能說明他就是“老賴”,而且說明他更想努力賺錢,還清債務。

也許你會問,他有錢辦公司,為什麼不還我的債呢?這就是你的誤會了。因為現在註冊公司不象以前,註冊資金可以先不需要一分錢,以後再分批繳納。所以,雖然他有一家公司,但他還是無任何財產,沒有一分錢資金,他還是沒辦法還你的債務,只能等他想辦法賺到錢後才能還你。

賴帳的人畢竟是少數,大多數人是公司倒閉造成傾家蕩產,不得不失信於人。他欠的債絕對不是你這麼一點點,也許他欠了幾十個朋友的,還有銀行的,客戶單位的。

他為什麼要把公司辦到外地呢?

因為他本地欠了很多債,天天有人糾纏,公司也會讓法院查封,根本沒辦法做生意,沒辦法賺錢。沒辦法,只能躲在外地,讓自己有個良好的環境做生意。不做生意靠打工上班,肯定三輩子也還不清債務。

也許你看到他經常出入餐館、歌廳,穿著時尚,可這也是別人不得已的事情,做生意不可能沒應酬,做生意你打扮成窮鬼,讓別人知道你欠了很多債,天天有人逼債,誰還敢跟你做生意呢?你沒錢也要裝扮成有一定勢力的人。

至於你怎麼辦?我認為很好辦。

千萬不能告訴法院,法院知道後,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公司查封再講,再來關他,逼他。這樣肯定會壞事,別人生意做不了,怎麼賺錢?逼他想辦法去借錢,可他親朋好友那裡該借的肯定都借完了,何況都知道他欠了鉅債,誰還會借錢給他還債?公司在,有了可行的項目,也許還能借到錢。

也不要告訴其他債主去吵鬧,去糾纏。你就一個人去,心平氣和地、以好朋友的身份,去關心他,瞭解他公司運轉情況如何。你不為難他,他肯定感激你,有了利潤肯定會優先逐步還你。不要逼別人哪天必須還多少,因為他不可能保證哪天就一定能賺得到。

有了好的項目,好的機會,他要是有資金困難,沒辦法順利進行,你還可以想辦法籌集資金去幫他。當然,資金你必須親自掌管,全程參與,把該單生意做成了,你除了拿了你該拿的利潤,你還可以要求他的利潤還你。有過經商創業經驗,又有了失敗的教訓,東山再起並不是不可能的。



待完善2121


被執行人名下沒有財產,但是我查到他在其他地方新開了一家公司,怎麼辦?

我是一名創業者,嘗試回答。

被執行人名下沒有財產,但是我查到他在其他地方新開公司,怎麼辦?個人覺得,應該支持被執行人的創業行為,給他實施二次創業的機會,理由有一下幾點:

一,責任感。

既然,能想方設法的實施創業,那麼,對於這樣的人,都是具有責任心,有擔當,是一個真正的創業者,同時,也是有追求夢想的人。最起碼,這樣的人,是不甘心失敗,有勇氣面對現實生活中的困境,心繫各位債主的借款。所以說,應該支持他的創業,雖然大多數人不敢以經濟上支持,但是,總應該精神鼓勵吧!

二,機會。

如果面臨一個被執行人,無論個人使用任何辦法,實施二次創業,對於被執行人是一個生存的機會,同時,對於出借人,難道不是一個很好的要錢機會嗎!雖然說,臨時追不到錢,但是,有希望,總不沒希望好吧!所以,不應該把一個有責任心,有擔當的創業失敗者,困死在沒希望的鬱悶中。這樣,雖然TM得不到生存的機會,你也要不到錢。

三,能力。

能力者,永遠都會堅持自己的信念(或者說資源豐富的人)。如果在困難中,能夠重建創業平臺,那麼,這樣的人,應該具有非常強大的市場運作能力。但,這並不能直接證明這個新公司,就是創業者本人的固有財產。

四,執行。

剛才說了,既然你查到了債務人,在其他地方有新成立的公司。你就應該有能力,查出建立新公司真正的構建途徑,是否是通過個人轉借,或者是國家扶持的生意項目。是不是與朋友合夥經營的生意。即使新公司就是被執行人的,那麼,我認為,在惡劣狀態下,組建公司,也是很小的規模,也執行不到良好的效果。

總之,借錢還錢,天經地義。但是 ,在困境中的創業人,假如,總是想盡一切辦法,把債務人往絕路上逼,那麼,對於出借人也是沒什麼好處的。

欠錢,又不是欠命,但饒人處且饒人。🙏🙏



創業經典論壇


被執行人名下沒有財產,但你查到了他在其它地方辦了一家公司,應該怎麼辦?

在執行過程中,即使債務人想努力賺錢,用經營利潤還還債,由於企業經營是有風險的,經常會出現牆倒眾人推的局面。也就是說,如果債務人有好幾個債權人,這些債權人之間其實是相互競爭的關係,甲獲得的清償多就意味著乙獲得的清償會減少。因此,每個債權人都會爭先恐後地強制執行,先去的可能還有些肉,後去的只能喝湯,最後連渣都沒有了。


中山初高中數理化輔導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就是典型的老賴嘴臉,國家必須立法老賴入刑,事實會證明只要在判決老賴敗訴的同時,直接將老賴關進監獄,不給其轉移和隱匿財產的機會,待老賴還清債務後再恢復其自由之身,一切問題都會迎刃而解。否則對老賴的心慈手軟,就是對社會的不負責任。


user9860852390171


99%的人都認為不還錢的人是“有錢不還”,所以當然是“老賴”了,當然是要“千刀萬剮”才解恨的…。但是,真是這樣嗎?經濟問題,市場問題真的不用急,不要那麼多手段,市場自已有調節矛盾的方法。水清則無魚。


重點241


現在借錢還錢是一個非常錯誤的舉動,只要人還活著,都有機會還錢。外面的人欠我的錢我從不上法庭告他們,給機會他們東山再起。事實證明我的做法是正確的。


睿爍


不可能吧?一查就全國,其他地方?外國嗎?地方法院都是傳最高院,最高院與一些叫總的地方對接,如人行總行,總局什麼的。


掩耳盜鈴5797


應該可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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