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物業經理經常為難業主,該如何處理?

冷-靜


物業是沒有權力為難業主的,物業是為業主服務的,它為難業主你完全可以不理會,你該交屋業管理費的還是要交的,小區那裡沒讓你願意的,業主是可以提出來的


柏樹597


首先,業主是小區的主人,物業管理公司是由開發商或業主委員會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物業依託合同對小區的建築及其設備、衛生、綠化、安全等進行管理和維護,所以每一位物業人員,包括物業經理都需要合法、合規、合理地為業主解決問題,而不是為難業主。

如果遇到業務經理經常為難你業主,那麼業主要記錄好各個事件,做到有理有據。然後要確定物業經理這麼做是不是不合理、不合規?是不是刻意刁難?

比如可以問一下同小區的業主有沒有遇到和你一樣的問題;還可以聯繫物業辦公室諮詢、核實你遇到的問題。如果確定業務經理是故意為難業主,業主就可以進行投訴處理,做到理智投訴,合理解決。

1.向物業管理辦公室投訴。每個物業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辦公室,業主對物業經理有意見,可以去物業管理辦公室投訴。

2.向業主委員會投訴。如果小區沒有業委會,但業主對物業的意見又比較多,那麼小區業主就可以組織成立業委會,幫助業主處理小區的一些事情,比如選用、監管、更換物業公司。業委會成員一定要公開投票選舉,一定時間進行人員換屆。

3.如果上述方法都不能解決業主與業務經理之間的問題,業主還可以向主管社區或者所屬街道進行投訴。社區和街道作為基層政府機關,對所轄區的物業有權管理,業主可以把物業經理經常為難業主的事情直接反饋給社區或者街道。

4.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物業管理處進行投訴。房管局可以管理住房類事宜,對物業有管轄權,所以業主對物業公司有意見,可以去房管局進行投訴,請求房管局幫助處理。

5.撥打當地的政府投訴熱線進行投訴。一定得有理有據,不能誣告,真實表達自己的訴求,投訴物業的不良問題。


擺渡紅塵


生活小區的一草一木一磚一瓦都是業主的,業主是小區的主人,物業公司是業主聘請的管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履行職責,對小區服務和管理。物業員工憑勞動掙錢吃飯,付出勞動理應同其他行業員工一樣得到工資。業主享受了物業員工的服務,有義務按時足額交物業費,沒有物業費物業員工何來工資?市場經濟,且有白乾的道理?物業員工與業主一道共建和諧平安小區,和則雙贏,鬥則俱傷。各個小區情況各異,是聘請物業管理還是業主自治管理,沒有唯一模式,但電梯樓房小區的電梯和二次供水24小時運行,需要物業公司管理。


用戶曦睿


如果你們小區物業是房開的子公司,不會有業委會,因為小區要成立業委會相當艱難,物業會千方百計地阻止,真正要成立業委會時,小區業主肯定叫他們走人。那麼在合同期限內,由於他們工作推拖拉服務不到位,就會有業主拖欠物業費,物業經理一般會安排人斷你水斷你電堵你鎖孔,嚴重的會打你人砸你車。總之他們要為難業主的辦法很多,比他們工作還專業。唯一的辦法是你可以暫緩交物業費,並收集相關證據,作好打官司的準備。

如果你們小區有業委會,物業是通過業主同意,由業委會聘請進來的,物業經理為難業主,由業委會和物業交涉,找出原因按物業合同處理。物業服務比較到位的,業主就必須要繳納物業費,如果服務不到位,可向業委會反應叫他們整改,但不能以其它理由拒交物業費。


於是4299


首先你自己要認識到,你就是業主,是主任,物業就是你業主找來的保姆,沒有事看看物業法,物業公司乾的不好,為難業主,讓他滾蛋,在這也沒有辦法給你細講。


新鑫39


不知道你說的為難是什麼樣的為難,如果是物業職責範疇,物業服務合同已經明確載明,物業能做不去做叫為難你。如果不是物業職責範疇的事你讓物業去做物業沒有做那不叫為難你,撐死叫解釋工作不到位。比如有的小區屋頂漏水,已經過了保修期,修修補補已經無濟於事,只能大修,大修有維修基金的可以申請維修基金,沒有的只能業主分攤,但是有的業主就不理解,不同意分攤,認為就應該物業出這個錢,物業自然不會出這筆錢,一些業主就會認為物業不作為,以此為藉口拒交物業費。這個時候就很難說誰為難誰了。


防川觀海


有理,跟物業幹一次,物業不是業主的看門狗麼?哪裡的物業這麼做的,就是不希望幹好工作。[捂臉][捂臉]


稱呼而已1988


物業難為業主,可向業主委員會反應情況,業主委員會是有權利更換物業公司的。我們是業主,請記住,物業公司是為我們服務的,我們花物業費是消費的,買的是服務,服務不好,更換服務單位!


工地小匠


如果是這種情況,業主可以成立居委會,或者要求換物業公司,也可以向物業公司投訴!


似朱小二


物業問題,普遍而令人頭疼。無制約,想成立業主委員會?親身實踐經歷,真是難!原來要按法律法規去做一件規規矩矩按流程做的事,這麼難!更不用說,即使成立業委會後,要想制衡物業,更難!遇到,欺負人的物業,基本上只能當三孫子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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