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抚宁发生重大袭警案件 9名嫌疑人对警察进行殴打

2020年2月25日15时许,抚宁区台营镇政府工作人员到台营镇某村进行森林防火巡查时,发现村民陈某(男,64岁)在自家苹果树地燎荒,遂上前劝阻,陈某不听劝阻并辱骂镇政府工作人员。

接报警后,台营派出所立即出警处置,准备将陈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时,陈某拒不接受传唤并咬踹警务人员,台营派出所随即采取强制传唤措施,但遭到陈某的弟弟陈某甲(男,55岁)、妻子陈秀某(女,63岁)、女婿俞某旺(男,27岁)、女儿陈某静(女,24岁)、大外甥陈某明(男,32岁)、大外甥媳妇张某(女,33岁)、二外甥陈某华(男,30岁)、妹妹陈某连(女,61岁)等人的阻拦、殴打和围困,导致台营派出所民警及辅警多处受伤。

抚宁发生重大袭警案件 9名嫌疑人对警察进行殴打

抚宁发生重大袭警案件 9名嫌疑人对警察进行殴打

抚宁公安分局高度重视并迅即启动重大警情处置预案,增派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将上述九名违法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局。

经讯问,陈某等九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对上述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妨害公务罪的陈某、陈某甲、陈某华、俞某旺、陈某静等五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情节轻微的陈某明、张某、陈某华、陈某连等四名违法行为人责令悔过,继续调查,等待处理。现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职责。民警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对于挑战法律权威,无视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惩!

抚宁发生重大袭警案件 9名嫌疑人对警察进行殴打

进入防火期,我区将加大野外违法用火打击力度,在此我们倡议广大群众文明祭祀,杜绝野外违法用火,以免引起火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面积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犯放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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