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我投資一個商鋪,商家經常以各種理由推遲給我租金,我該怎麼辦?

用戶1953905656137


以各種理由推遲給你租金表示應該好多次了,可以按照合同直接解約就行,出租商鋪肯定有租賃合同的,一切按照合同行事就行


淡泊知天命


你投資了一個商鋪,商家經常以各種理由推遲給我租金?

那麼,很不幸,你一定是買了那些以“包租形式”,甚至“租金返點”形勢的商鋪。

就是,讓你買下這套商鋪投資,並且承諾每年給你多少的利潤,甚至告訴你每年會固定抽成一定比率。

而且這些商鋪還是由開發商統一管理運營的,時間長達5-10年不等。

如果你是買到了這樣的商鋪,那麼基本就是被坑了。

買商鋪是一定不要買包租的商鋪,因為貓膩很多。

1、開放商會找來一些不靠譜的租客運營, 而他們會在租聘的時候故意拉低租金,拿取中間的回扣;

2、開放商會以各種理由和藉口,拖欠你的租金,甚至壓低原先給你的承諾;

3、開放商會出現一個空手套白狼的局面,就是風險和損失都是你來承擔,中間的差價,油水都是他們再賺;

和你說個例子:

我有一個朋友就是買了一套包租的商鋪,開始說好每年保證6%的租金回報率。但是實際每年到手不到3%!

而且更可怕的是,這樣的鋪子一旦買下來,就很難出手!

最後他只能虧損轉讓出手了,虧了一大筆錢。

所以,這就是買個教訓吧。

你能怎麼辦?其實並不能怎麼辦,因為這些都是簽訂了一些協議的,也就是說對於他們是很有利,但是對於你是很不利的。


關注張大仙,投資不迷路,感謝你的點贊和支持。


琅琊榜首張大仙


投資商鋪完全是靠出租收回成本個獲取投資收益,但很多人買的商鋪要麼就是出租不出去,即使出租出去連商鋪租金都遲遲收不回來,總以各種理由推遲交租,遇到這種問題確實頭疼。

投資商鋪是存在各種風險,商鋪出租不出去,出租出去連租金都收不上來,遇到這種情況可以採取以下辦法處理。

(1)以商家協商租金問題

你可以跟商家協商租金問題,瞭解商家為何會遲遲不肯交商鋪資金。

是因為商家經營賺不到錢?還是商家故意拖延租金的問題?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處理。

如果商家確實沒錢賺,導致商鋪租金都交不起,最好的處理方法就是可以讓商家分期交租金,每10天交租部分,每個月分三次交租。

或者是稍微降低商鋪租金,眼光放長遠,降低商家的租金壓力,同時也是為了你商鋪不會出現空鋪的階段,這樣是一舉兩得。

所以根據商家的具體情況來處理租金的問題,可以採取以上兩種方法。

(2)商鋪打包出租給他人

各大城市都是有很多人都是這樣做,自己買來商鋪或者自建房,然後打包出租出去,與其他投資人簽訂一份合同,這間商鋪每年交多少租金即可。

這間商鋪已經租金給第二房東了,自己完全不用管商鋪的租金,是否有沒有出租出去,反正你每年只要固定收這麼多租金即可。

這樣做可以分擔商鋪投資的風險,其次還減少很多麻煩,反正每年有這麼多固定收益即可。

(3)商鋪出售

如果你覺得這間商鋪不能給你帶來利益,或者說你不看好這間商鋪未來的價值,你完全可以把商鋪賣出去,這樣一次性的兌現。

只有把商鋪都賣了,商鋪出租和收月份問題就都得到順利解決了,也許這個方法也是最好的處理辦法了。

總結

投資商鋪並非是一本萬利的,都是面臨著各種問題,商鋪不出租也煩惱,即使出租了也面臨商家收租的問題,尤其是現在實業難做,很多商家確實連房租都交不起,這種現象是非常普遍的。

總之任何投資都是有風險的,遇到不同的問題,就應該要尋找不同的方法來處理。


老金財經


不知道題主投資商鋪所謂的“投資”是什麼形式的。

現在市場是主要存在兩種商鋪投資形式:

一種是“產權到人、統一經營”的模式。

前幾年這種模式非常流行,簡單的來說就是開發商開發一片商業地產或者寫字樓,消費者購買後產權到人,但是經營權統一歸開發商或者運營商所有,開發商或者運營商每月或者每季度向業主支付租金。

由於由開發商或者運營商統一運營,所以至於幹什麼生意並不能由產權人決定,有的開發商改成酒店,有的用來做美食街。

這種模式的優點是購買人不用擔心房子租不出去,因為是開發商會跟購買人簽署“包租合同”,缺點是統一經營的模式並不符合市場規律,一條街的經營業戶可能背後都是一個老闆,形不成競爭就無法吸引人流量,所以經常由於生意不好收不上租金,造成租金拖欠的情況。另外,代運營模式還有一個缺點,那就是缺少角度,很容易出現租金被開發商或者運營商挪用的情況。

對策:

如果題主的商鋪屬於這種“大鍋飯”的形式,又有租金拖欠的情況,我建議題主拿出“包租合同”研究下合同條款,哪一種拖欠屬於正常拖欠?(比如可能有寬限期,比如3-7天),哪一種拖欠屬於合同違約?(比如租金被挪用)。然後題主可以把業主找到一塊商議一下對策,是走協商途徑還是法律途徑。

從我個人角度講,我是不看好“產權到人、統一經營”的模式,這種模式真的不符合市場規律,市場有競爭才能創造效益。另一方面,這種模式機會沒有監督,即使有監督也形同虛設,極易導致租金被挪用。

二種是產權到人,自己租賃的形式

這種方式也是最常見的方式,基本產權都是個人的,個人負責招租、收租。

對策:

這種模式我建議題主不要衝動行事,先找到租房人瞭解拖欠房租的原因,是利潤不夠房租還是家裡遇到了什麼困難?

我一直認為這種模式下,房東與租房者是一種“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關係。因為你即使以拖欠房租的模式把租戶趕走,那麼下一個租房者什麼時候能來?會不會接受不了當前房租?這都是未知數。趕走了這個租房者會不會有一段很長的時間造成房租空置?

有時候適當降低房租也是一種明智的選擇。

總結:

從上面分析來看,面對不同的出租形式我們需要不同的策略應對,切不可衝動用事。多現在租客的角度想一想,現在做小生意的主要成本就是房租,本著“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選擇,互退一步,儘量協商解決。

評論點贊,腰纏萬貫;關注老劉,越來越牛。


中年老劉聊財經


租賃合同的簽訂,出租人和承租人是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的,出租人有權利收取租金,承租人有義務繳納租金,如果承租人拒不繳納租金,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08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因此如果承租人出現不繳納租金的情況,出租人在合同屆滿時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金,如承租人不承擔,出租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到期後不要給他續租了


榆林財富幫


租賃合同的簽訂,出租人和承租人是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的,出租人有權利收取租金,承租人有義務繳納租金,如果承租人拒不繳納租金,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08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因此如果承租人出現不繳納租金的情況,出租人在合同屆滿時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金,如承租人不承擔,出租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誠信第一,到期以後就不要租給他了!


生活小掌櫃


你好!根據法律規定,可以約定違約金,但最高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30%。另外,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還可以要求對方提供擔保。在租賃合同中還要明確拖欠支付租金多長時間租賃合同即告解除。承租人不按約定返還房屋的,應當承擔出租人維權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智者通達


直觀講就是拖欠租金問題,你可以先禮後兵,拖欠租金首先自行與商家協商約定什麼時間付給你,多次未果可以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利益。最重要的你們之間有沒有正規的租賃合同或第三方,準備好有益自己的材料。國家、法律永遠支持正義。



賢笙企業問題解答


先協商處理,根據合同約定時間,使其按時交租,如果協商不行,可以先提示聯繫下家租戶,達成成交,然後再採取法律手段解除原先商戶合約,做到自身利潤最大化!



代文頌


您好,首先不要著急,把他使用店鋪的證據一定要有,比如合同,如果沒有,就先不要租金,先把租賃手續拿到手,然後把他在店鋪營業的錄像保存好!等疫情結束以後找他要,不給就起訴,報警!現在要租金你會吃虧,因為疫情期間,鼓勵房東減免房租!

祝您成功!穩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