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如何看待孫楊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禁賽八年?

褚逸飛


說說我對這件事的看法。我自認為是以比較客觀的心態來回答這個問題,不喜勿噴。

我有以下幾條意見:

1、就事論事。孫楊以前有過輝煌,也有過很多的劣跡,在此不予置評。

2、到現在為止,我們局外人並不能確定孫楊到底是否服用禁藥。所以,可以乾脆地回答:不知道。

3、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判決也不是針對孫楊是否服用禁藥,而是孫楊這次暴力抗檢的應對方式是否合規。很顯然,無論出於什麼樣的理由,無論怎樣辯解,我們恐怕必須得承認:不合規。

4、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是孫楊被針對,認為反興奮劑組織、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等機構被西方國家把持,判決不公正。我覺得,這種想法是很害人的。

如果孫楊在這次事件中被判無辜,我們就會說最終裁決證明孫楊是清白的,判決是公正的;反之,我們就說判決不公正,孫楊被刻意打壓。請問:這是什麼邏輯?這麼想的人恐怕自己內心就已經喪失了公正性了。

事實上,既然中國游泳協會和孫楊能夠積極參加這次法庭的論證,就說明在他們的內心裡是認可國際仲裁機構的權威和公正性的,否則就不會費這麼大的勁去應對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和其他的審判機構一樣,可能會有誤判,但不能否認其公正性。

舉一個例子。7次環法自行車賽冠軍,美國的阿姆斯特朗在美國反興奮劑機構組織的藥檢中被查出服用了禁藥,一樣被終身禁賽,並被剝奪環法冠軍的資格。所以,再不要說國際體育機構被歐美人把持、沒有公正性這樣的話了。這種說法是很自欺欺人的。

再舉一例:前幾年,中國柔道運動員佟文曾經在接受藥檢時發生意外,藥檢被判陽性。結果佟文向仲裁法庭上訴,最後取得勝利,藥檢結果被撤銷。那應該怎麼評價佟文的這件事呢?我們是不是得承認法庭的判決是公正的?

簡單地說,不能因為人家的判決對我們有利,就說判決公正;人家的判決對我們不利,就說判決不公正。稍微有一點正常的思辨能力的人都不應該這樣去想。

5、有人說,很多國家的運動員都服用禁藥,不止我們。我覺得,無論外界情況如何,無論其他國家的運動員是否真的服用興奮劑,都不是我們的運動員服用禁藥的理由。這也是不言自明的事。

6、希望包括我們在內的所有的體育從業人員都能真正秉持公正、公平的體育精神,不要褻瀆了神聖的體育運動。


體育是靈魂


這個問題很嚴重,理性看待,人在做,天在看,蒼天饒過誰!先說一下起因經過:

整起事件起源於2018年9月4日針對孫楊的一次賽外興奮劑檢查,由於對檢查人員出示的資質證明存疑,此次檢查最終未完成執行。

當晚,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簡稱:IDTM)三名工作人員至孫楊住處對其進行賽外反興奮劑檢查,IDTM隨後給國際泳聯報告說“孫楊暴力抗檢”,而孫楊表示“他全力配合檢查,但過程中檢查人員存在多項違規操作”。

2018年11月19日,國際泳聯就孫楊“暴力抗檢”在瑞士洛桑舉行了長達13個小時的聽證會。孫楊本人,以及孫楊和IDTM公司雙方的證人均接受了詢問,聽證會上,孫楊出示了58個視頻和圖片,但是IDTM公司的當事人全部沒有出庭,主檢測官則在中國通過視頻方式參與了聽證,“血檢官”和“尿檢官”缺席。

2019年1月3日,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做出裁決,在決定中說明: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在2018年9月4日執行的興奮劑檢查是無效的;依據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則第2.3條和2.5條規定,孫楊沒有興奮劑違規行為。

2019年1月27日,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報道稱,中國游泳奧運冠軍孫楊因為與興奮劑檢查人員發生衝突,他的安保人員用錘子雜碎了已經密封的樣本瓶,孫楊可能面臨終身禁賽。這是媒體首次揭露孫楊“暴力抗檢”事件。

2019年1月27日晚,中國游泳協會發表官方聲明,稱外媒所謂孫楊拒絕興奮劑檢查的報道不符合事實,中國游泳協會本著嚴肅認真的態度,要求孫楊積極配合調查,客觀真實反應當時情況。

2019年1月28日,國際泳聯28日發表聲明:我們注意到《星期日泰晤士報》和其他一些媒體對中國游泳運動員孫楊的報道。根據國際泳聯反興奮劑條例(FINA DC Rules 14.1.5 and 14.3.3)的規定和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的裁決,國際泳聯無權對此事件發表評論。此外,國際泳聯不再關注對這一事件的進一步猜測和傳聞。

2019年3月12日,國際反興奮劑機構(WADA)對孫楊不依不饒,他們反對國際泳聯調查小組的裁定,並且上訴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

2019年7月,國際泳聯世界錦標賽在韓國光州打響,孫楊獲得男子200米自由泳和400米自由泳雙料冠軍。一些外媒和運動員認為,孫楊沒有資格出現在世錦賽的賽場,賽後的頒獎儀式上,獲得銀牌的澳大利亞選手霍頓拒絕登上領獎臺與孫楊同框合影,引發軒然大波。之後200米自由泳,英國選手斯科特也效仿了霍頓的做法。

2019年7月19日,孫楊及其律師團隊發表聲明,“要求CAS舉行聽證會時向公眾開放,以求公開透明,證明自己的清白”。

2019年11月15日,孫楊“暴力抗檢”聽證會在瑞士蒙特勒進行,該聽證會持續近12小時,全程公開,但沒有立即宣佈任何決定。這是1984年設立的體育法庭後,歷史上第二次向公眾開放聽證會。

2019年12月10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發佈公告稱由於聽證會證詞翻譯出現問題,仲裁裁決預計不會早於2020年1月中旬,並出於嚴謹的態度,再次要求雙方提供筆錄。

2020年1月19日,2020國際泳聯游泳冠軍系列賽北京站結束第二個比賽日的爭奪。孫楊繼首日200米自由泳奪金後再奪400米自由泳金牌,以3金1銀結束游泳冠軍系列賽兩站征程。

2020年2月25日,美聯社發佈名為“國際泳聯試圖保護孫楊免於禁賽”的文章,並表示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預計於近日宣佈對孫楊興奮劑檢測爭議事件的判決。

2020年2月27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在官網宣佈,將於瑞士洛桑當地時間2月28日上午10時(北京時間2月28日下午5時)公佈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訴孫楊和國際泳聯(FINA)一案的仲裁結果。


魯蛋體育


四個重點:1、WADA認為資質是一個整體,有一份證明文件就可以,孫楊說的所有抽檢人員都必須出示資質。只是行為指南,不是強制操作規範。2、孫楊之前的檢測六十次都是由IDTM通過出具和本案無異的授權文件執行,但孫楊卻僅在這一次,對該格式授權文件提出質疑。3、孫楊團隊將關乎一名世界頂尖運動員職業生涯完全繫於己方對規則的主觀理解。4、反興奮領域公認的原則是:“反興奮劑測試的邏輯規則決定了,只要身體、衛生和道德條件允許,運動員即便有異議也需要提供樣本;不然,運動員們會以各種理由拒絕提供樣本,測試將無法進行。 事實就是檢測領隊有檢測授權書,有工作證,助理沒證,孫楊以此理由暴力抗檢。打砸了抽檢樣瓶,很容易給人心虛的感覺。而且檢測機構每次檢測的人員也不是全部證件齊全,以前大家都接受了檢查,在法庭上對方律師就反問了孫楊這麼多年經歷的檢測都要求查證所有證件了嗎?顯然也是沒有的。這次栽在了過激反應上,說人家陰謀換血尿的可以歇了,樣本不是一份,自己留下的還能給你換走嗎?且這是第二次違反反興奮劑規定了,鑑於情節惡劣,才有此仲裁。同時認可之前他的成績,也沒有說他服用興奮劑了,這個仲裁主要是懲罰他打砸樣瓶、嚴重違反反興奮劑規定的行為。仲裁是否合理,一目瞭然。


wongshua


曠日持久的聽證,終於在2月28日落幕,結果是孫楊被禁賽8年。

我不想討論這個處罰是否偏重,因為我不是專業人士。

實際上雙方爭執的焦點不在孫楊是否服用了禁藥,而在於藥檢行為是否合規有效。

但是,我們理性看待,既使藥檢行為嚴重違規,孫楊是否有權拒檢?答案是沒有!

國際反興奮劑機構堅持說孫楊拒檢,但迴避了藥檢人員無相應資質和主檢官楊冰柔早就因為曾被孫楊投訴而懷恨在心兩個問題。

孫楊團隊則堅持因藥檢人員無相應資質,孫楊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才拒檢。國際泳聯和中國泳協也支持孫楊,認為他無過錯。

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只抓住一點不放:孫楊是否有拒檢行為?無則免罪,有則重判。至於孫楊因為什麼原因拒檢,一概不計!

從整個事件始末來看,孫楊藥檢事件明顯就是個圈套:楊冰柔故意找了兩個與她有說不清道不明關係的無資質人員給孫楊做藥檢,目的就是刺激孫楊做出拒檢行為,從而讓孫楊觸碰紅線,因為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只認你的行為不問你的緣由!

我的看法是:孫楊雖然遭遇了釣魚執法,但他顯然沒看清這是個坑,不理智自己跳了進去。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基於拒檢這個行為作出判決,法理上並無不當之處。

可憐的孫楊,中奸人的詭計了!他沒有敗給男版游泳霍頓,卻敗給了女版“撈金霍頓”!

可惜了孫楊,我心中的那抹中國紅!


史盲球盲過濾器


難上訴。其實泳壇裡不少人一直在給孫楊挖坑,而他自己卻是性格張揚,人與人的關係也處理不好,口氣大,自信盲目,這次給設陷阱中招了。現在真是說不清楚,尿液樣本沒了,而且是自己破壞了的,很難說得清楚。

看看別人給你的評判,有口難說:“CAS專家組一致認為,孫楊違反了國際泳聯有關“篡改興奮劑檢查”的部分規定,特別是專家小組發現,負責興奮劑檢查的工作人員是遵守了反興奮劑機構所規定的所有適用要求。

更具體來說,孫楊一方並沒有令人足夠信服的理由去證明他銷燬樣品——尤其是砸毀監測樣品容器的行為是合乎規矩的。小組專家指出,提供血液樣品是一回事,對測試人員的身份提出質疑是另一回事,無論怎樣,他應該將完整的樣品保留在測試機構手中。


儲能量


震驚和意外,相信這是大多數人的心聲。下面我們不妨從兩個方面來探討這個問題。


先說孫楊本人,這個結果對孫楊來說也許意外也可能不意外,因為他暴力抗檢的事實是存在的,因此會被國際反興奮劑組織上訴。而這件事情的直接影響就是剝奪了他參加東京奧運會的資格。雖然孫楊今年還不到30歲,但是這會極大影響他的運動生涯,甚至可以用結束來形容。因為一個運動員的生涯黃金年齡就那麼幾年,轉瞬即逝。而且,這次事件難免給孫楊的運動生涯添上汙點,身為一個運動員最大的醜聞必然是興奮劑。無論孫楊有沒有真的芙蓉興奮劑,至少這個黑點很難在未來抹去。

但值得推敲的是,孫楊自成名以來受到的爭議不斷,其中就包括了大量外籍游泳運動員的攻擊。澳大利亞運動員霍頓的事情我們都清楚,其實孫楊可以說是中國游泳歷史上一個里程碑式的人物。400米和1500米自由泳兩項世界紀錄保持者,還有數不清的冠軍和獎盃,可以說孫楊一個人改變了歐美游泳一家獨大的局面,是中國人心中的光輝。我們不能在此妄然推敲有陰謀論的存在,但至少孫楊面對的環境不那麼友好,這次事件可能是有意而為之。好在在未來15天內,孫楊依然保有上訴的權利。無論結果如何,我們都不希望看到孫楊的職業生涯被白白浪費,他理應得到人們的尊重。


家鄉體育


“孫楊事件”把歐洲國家“雙標”展現的淋漓盡致。

下午得知這個消息非常氣憤,孫楊被禁賽八年。運動員有幾個八年,這不是赤裸裸逼著孫楊退役麼。事件經過大家都清楚,2018年,國際興奮劑檢查機構在杭州孫楊家裡採取血樣。孫楊認為對方沒有合法的檢察官證件和護士執業證拒絕交出血樣,結果打碎了血樣。

就是這個經過,西方一些國家抓著孫楊不放,尤其是澳大利亞霍頓更是冷嘲熱諷孫楊。為此孫楊一直在等待國際泳聯聽證會。今天得到證實。國際仲裁法庭宣佈孫楊禁賽八年,但並不剝奪之前取得的榮譽!

這是什麼操作,不剝奪之前取得的榮譽,既證明無罪,清白之身,為何要禁賽?而他們給出的判罰以孫楊暴力抗檢,明知故犯為基礎,孫楊難道不冤麼?

退一萬步講,八年是不是太過分了。服用興奮劑本身就是歐洲國家的常態,你們就那麼幹淨嗎。去年光州世錦賽,澳大利亞選手莎娜不也被檢查出服用興奮劑麼,當時你們拼命洗白自己,不承認這樣的事實。體育歷史中服用過興奮劑球員不在少數,哪個運動員被處罰八年禁賽!

我們很難理解國際仲裁法庭的判決,孫楊早在2018年已經檢測出沒有使用違禁藥物,否則去年世錦賽也不可能出現在賽場。你們就給安了一個暴力抗檢的罪名,這就是你們西方國家供奉的民主嗎,簡直可笑至極!

大壯點評:孫楊還有半個月的上訴時間,無論怎樣,我們依舊相信孫楊,孫楊在賽場上征服過他們,已經成為手下敗將。“大白楊”你是最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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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禁賽八年這個結果是無論如何都接受不了的,而孫揚本人也用震驚,憤怒,不能理解!三個詞表達了自己的心情,對於此事我們需要知道孫揚為何被禁賽八年!

禁賽就說明服用禁藥了嗎?

當然不是!這恰恰說明孫揚沒有服用禁藥,我們首先要知道本次聽證會進行的是關於孫揚對於2018年九月份的一次飛檢中所謂的“暴力抗檢”行為。從仲裁法庭給出的結果來看,他們認為孫揚暴力抗檢的行為成立,給與禁賽八年的處罰。注意,並沒有收回孫揚的任何榮譽。

這就說明,從CAS(國際體育仲裁法庭)這說,他們沒有對孫揚服用禁藥的事實進行調查和宣判,但是,這暴力抗檢處罰是不是有點重了!此前傳出的是2-8年,那也不能上來就從重處罰直接執行最高級別的8年啊!不用八年,只用三年就足以毀掉一個運動員的整個生涯!這對於孫楊來說絕對是致命打擊!

孫揚該怎麼辦?

目前只剩一線生機——上訴。孫揚需要在一個月之內向瑞士的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這是孫揚自證和翻案的最後機會,如果敗訴,那麼我們就將失去一個奧運會的有力爭金點!截止目前,孫楊已在奧運會摘得3金2銀1銅,在游泳世錦賽上更是榮譽無數,是我們泳壇當之無愧的男一號!如果禁賽那麼對於我們整個體育界來說都是莫大的損失!

所以說,無論是為了挽回中國體育界的損失還是洗清不白之冤,孫揚必須上訴!就在剛剛,孫揚已經公佈了當天飛檢過程中,WADA的檢測人員同意不帶走血樣和尿樣的視頻以及手寫協議,這也許能成為他上訴的有力證據!

在這個協議書中我們發現,擔任本次飛檢的主檢官和被孫楊指責沒有資質的副手,都是咱們國內人員,為孫揚帶來致命打擊的一次飛檢,竟然不是我們想象的外國檢察官故意刁難,整個過程都是中國人在執行。實在出乎意料!

正所謂: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何必?何苦?何緣由?


急速籃球


本人不才,斗膽說一下自己的一些看法:\r1、昨晚孫楊微博上發的視頻和檢測官簽字的證明,在聽證會上好像是沒被允許展示出來。\r2、三名檢測官是由WADA委託IDTM派出的,所以三名檢測官有沒有資質WADA最有發言權,根據當晚三名檢測官簽下的聲明書,以及在聽證會上WADA標準與協調部副主任的發言:“具體的每一位檢測人員只需攜帶帶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證明證件(IDTM卡)即可。”可以證明WADA以及血檢官和尿檢官本人也認為資質的確有問題。那麼你CAS還認定有三名檢測官資質沒問題,不是很搞笑的一件事嗎。\r3、本次的聽證會很好的說明了西方國家利用自己身為規則制定者(WADA)的便利,對孫楊進行不公平的審判。理由如下:

當晚檢測官簽字的聲明書完全可以證明檢測官資質有問題,WADA仍然要求配合檢測,也就是說:我資質有問題,程序不合規,你也要配合檢測,你沒有拒絕的權利。第二:說孫楊砸壞檢測樣本,暴力抗檢,從孫楊公佈的視頻來看,現場有暴力抗檢的樣子?再者,既然檢測官自己同意不帶走樣本,那這樣本留著過年?還是留著炒菜?還是說誰認為下次來的檢測官會採納自己沒有親眼看到採集過程的血液樣本和尿液樣本?那既然留著沒用,檢測官也不同意帶走,那孫楊愛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咯?憑什麼說他毀壞樣本有問題?WADA的意思就是:我就算檢測官資質有問題,不能帶走樣本,你也無權毀壞這沒用的樣本?在開玩笑嘛?我認為孫楊毀壞樣本根本不是重點,而是有沒有暴力抗檢。你們自己都承認資質有問題,自己同意不帶走,那怎麼就是暴力抗檢?\r最後,對那些無知的人說:你要就事論事,那就搞清楚事情再論。不要只知道一張判決書,判決書背後的內容經不經得起推敲都不知道。當年日本人說中國人不配擁有劉翔,然後好像是去年,很多中國人都道歉了,我就想問一句:早幹嘛去了?現在孫楊需要支持,難道你們這幫噴子也要等十幾年後再來道歉?


一隻努力生存的蝸牛


冠軍在專業上有狼性可以,做人有狼性有失身份,畢竟與人相處遇到不快的時候,最需要的是禮貌和風度,不知道禮貌風度是不是普世價值?尿檢有沒有問題不做評論,對尿檢官員的態度種下了禍根,公眾人物還是謙卑低調更有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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