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甘州区检察院首次采取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人民监督员评议

在疫情防控时期,甘州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案件办理,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积极探索办案新模式。2020年2月26日,该院对正在审查起诉的申某某受贪污一案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利用“陇政钉”视频会议形式邀请三位人民监督员对该案严格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监督评议。


甘州区检察院首次采取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人民监督员评议


该案犯罪嫌疑人申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三万余元,因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并退清了全部赃款,有法律规定的从轻情节,甘州区检察院拟对申某某作不起诉处理。在监督评议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向人民监督员进行了案情汇报,三位人民监督员针对拟不起诉的理由,分别从办案程序、犯罪事实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提问,随后,进行了独立评议和表决,最终同意检察机关对申某某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甘州区检察院首次采取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人民监督员评议


甘州区检察院首次采取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人民监督员评议


本次采取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人民监督员评议,是甘州区检察院首次利用信息化手段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最大程度减小了人员聚集对疫情防控的影响,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体现检察担当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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