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开车“刷朋友圈”,菏泽一男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还逃逸……

原标题:开车“刷朋友圈”,菏泽一男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还逃逸……

2月21日17时50分许, 鄄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报警,在长江街西段某小区附近发生一起车辆亡人事故,肇事车辆逃逸。

接警后,事故科民警立刻赶到事发现场,地面除了长达数十米的车胎划痕外,就是散落的电动车架和已经死亡的受害人,肇事车辆已不见了踪影。

疫情尚未结束,对案件的速侦速破是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为受害人家庭讨回公道的迫切要求。办案民警王从锋和同事立即按照程序展开现场勘察。

开车“刷朋友圈”,菏泽一男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还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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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路段系新启用辅助路段,平时车辆及行人较为稀少。由于距离较远,从距事发地最近的长江街与临商路电子摄像设备拍下的影像中,民警无法清楚地辨认肇事车辆的详细信息,且距事发地点较近处,并无其他电子摄像装置。

一时间,查找有效线索,尽快锁定肇事车辆成为当务之急。民警一边走访现场群众看有无目击者,一边调取相关路段摄像头,逐个分析逐个对比,经过大量排查,随着一条条线索被排除,侦破范围逐步缩小。

时至当晚23时许,民警经过对嫌疑车辆可能经过路段中大量视频的调取对比,终于锁定嫌疑车辆,而后又通过卡口监控视频逐帧逐像辨别确定了车辆驾驶人信息。

办案民警首先尝试与该人取得联系,但几次打对方手机却均提示处于关机状态。此时已是深夜,办案民警不顾疲劳迅速赶至车主所在村庄,先后找到当地村干部及车主家中,但在查证过程中并未在第一时间找到嫌疑人。对此,办案民警凭借职业敏感和经验,已对相关案情有基本判断,为尽快弄清真相,民警王从锋及同事连夜反复向车主家属普及法律规定、讲清利害关系,动员他们协助警方尽快查清事实,以便争取宽大处理。

开车“刷朋友圈”,菏泽一男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还逃逸……

在民警强大的攻势面前,22日5时30分许,嫌疑人肖某某终于主动到案自首。

据肖某某描述,当时其驾车时,车速很快,正是在低头拿手机刷“朋友圈”的瞬间,导致事故发生并酿成惨剧。肖某某意识到自己已闯下大祸,心中恐惧万分,第一反应就是驾车驶离现场,直至归案。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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