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数据居全省首位

菏泽:一数据居全省首位

近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2019年前三季度,菏泽居民收入增幅居全省首位。

据统计,前三季度,菏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91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24元,增长9.8%,增幅比全国、全省分别高1.0和1.6个百分点,在全省各市中居第一位。菏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67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43元,同比增长9.7%。

菏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8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20元,增长10.1%,增幅比城镇居民收入高1.6个百分点,增幅比全国、全省分别高0.9和1.3个百分点,在全省各市中居首位。菏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1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17元,同比增长9.7%。

菏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5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99元,增长8.5%。增幅比全国、全省分别均高0.6和1.4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首位。菏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73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04元,同比增长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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