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远程提审 当庭宣判 邢台县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

云上办案 | 远程提审 当庭宣判 邢台县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

●(法院视角)


2月24日上午,邢台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进行。审判庭内只有法官和书记员,公诉人席和被告人席空无一人,取而代之的是邢台县人民检察院和邢台市第一看守所内的实时视频画面。这是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邢台县人民法院首次运用三方远程庭审系统审理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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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视角)


2018年年底,被告人孙某伙同李某、张某(两人另案处理)盗窃三辆电动车,价值七千余元;2019年年初,被告人孙某低价购买一辆被盗电动汽车,价值二万余元。邢台县人民检察院以孙某涉嫌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邢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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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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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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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视角)


考虑到目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邢台县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方法,运用信息化手段,采用三方远程庭审系统,对该案进行了审理,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孙某自愿认罪认罚,独任法官根据案情当庭宣判,庭审过程仅用时二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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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利用三方庭审,同步互联网直播


疫情防控期间,运用三方远程庭审系统审理刑事案件,有效降低了法警押解、人员往来等带来的交叉感染的风险,实现了“零接触”审理,让公平正义不因疫情而延误,保障了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来 源:邢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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