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省藥品稽查局抽樣與檢查並舉 助力疫情防控

為保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用藥品質量安全,根據省藥監局疫情防控部署安排,省藥品稽查局從2月10日起,在蘭州市和蘭州新區兩地依法開展防控用部分藥品抽樣工作,加強疫情期間的藥品質量安全監督。

按照省藥監局的統一安排部署,稽查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安排,派出35人次執法人員對33家藥品生產和流通企業進行抽樣,共抽取涉及注射劑、顆粒劑、膠囊、片劑、口服液、丸劑、散劑等7類劑型的22個品種38批次樣品,均按藥品的儲存要求封樣,並於抽樣完成當天送至省藥檢院進行檢驗,圓滿完成了防控用部分藥品抽樣工作。

執法人員在對被抽樣單位進行抽樣的同時,對所抽藥品的購進、驗收、在庫貯存、養護等環節的質量記錄和票據憑證等進行監督檢查,對生產、購進數量、庫存數量進行認真核對和記錄。抽樣與檢查並舉,監檢結合,實現監督檢查和現場抽樣的有機結合,達到了促進被抽樣單位規範質量管理的目的,全力保障防疫藥品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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