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市頭區法院“線”上保全續封364萬元

企業還未復工,申請人在外地,銀行業務辦理尚未完全恢復,疫情防控特殊時期,怎麼辦?2月22日,新疆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人民法院執行幹警通過“線上模式”成功為一企業財保全續封364萬。

申請人新疆某供應鏈有限公司和被申請人呼圖壁縣某煤化工有限公司因業務往來發生糾紛後,於2019年2月向頭屯河區人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2600餘萬元。

執行局幹警楊川接手此案後,立即查封被申請人呼圖壁縣某煤化工有限公司名下的房產、土地使用權、特定動產,又依據申請人新疆某供應鏈有限公司申請,對涉案第三人新疆某礦業公司貨款債權364萬元進行訴前保全,保全凍結期限為一年。

2020年2月20日,保全凍結期限臨近屆滿,正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時期,面臨異地凍結、申請人在異地回不來等困難,考慮到案件的緊迫性和特殊性,執行幹警楊川經過商議和諮詢相關單位,最終決定採用全程“線上”辦案的方式辦理保全續封事宜。

為了不讓該案受疫情影響,充分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免去當事人來回奔波之苦,執行幹警楊川在保全續封過程中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多次與當事人進行耐心溝通。

2月22日,執行幹警楊川通過微信在線審核申請人、第三人身份、財產續封申請的真實性等情況,積極和第三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溝通,明確送達續封手續的對接細節,並快速製作了案件的保全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之後又通過聯繫烏魯木齊市郵政局,瞭解到正常營業的郵局地點,及時辦理郵寄送達,成功為企業保全續封364萬元。(雷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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