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疫情到处要登记个人信息,会不会造成泄露被有的人违法利用?

从不相信诺言


肯定有不法分子盗用个人信息,更有拿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倒卖的,疫情期间也是没有办法的,这个就要看个人的素质高低了


xyw异乡


谢谢,我来回答下这个问题!

社会复杂,确实要引起高度注意:

疫情期间,我们会经常外出,到高铁站、汽车站、街道社区、核查录入、药店登记等公众场所都需要身份识别,要求提供个人信息。

你稍不留意,就有可能外泄,被不法分子利用!

我所遇到的,活生生的诈骗案例:

上一周,我就收到一个家长微信群的通知,

告知我;因疫情影响,孩子无法准时开学,接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要求学生们利用网上共享课件,在家开课学习,敬请家长积极配合。

且对我孩子姓名、学校、班级及班主任,都知道的一清二楚,真的无可挑剔。

提示,家长仅需要在手机上,下载一个智能APP并注册开通下就行。

在我准备要试的时候,因孩子吵着要上传作业的时机,就随口问了下班主任,她立马告诉我,没有这回事,并在群中做出澄清,我猛然惊醒。

后面,听其他家长讲,有骗子冒充身份混进家长群里,你只要一点开,马上就会被划走398元注册费,真心感觉到现在骗子是无孔不入,无所不及啊!

保护信息安全,我的防范建议是:

一、留心并核实每一个疫情查证及要登记信息者的身份,杜绝被人假冒利用;

二、若有人索要超出个人或家庭私密性信息,提高防范性,非公安等权威部门,不予提供;

三、平时接到任何短信、电话及陌生来电,凡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或钱财,一律屏蔽;

四、在网上注册、淘宝购物、商家交流等,要留心防范、仔细判别,不轻易外露信息;

五、对遇有诈骗等行为,多长心眼,经求证核实,若侵犯个人权益,快速报警处置。

友情提醒:淘宝购物外包装盒上的信息标签,一定要完整撕掉,信息太全了!


刻舟求柬


首先这么问,你就有些过分担心了,原因有以下几点:

1、封闭小区登记点数量比较多,即使泄露也是小范围;

2、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其实在互联网时代都不是秘密;

3、很多登记填写的都潦草或者错误,傻子才会用这个数据;

4、对于这类数据,各级管理还是比较严格的;

所以不用过分担心,如果害怕,可以在填写时缺位,或者隐瞒部分关键信息



毛耳朵小驴


不会!登记是纸笔进行的,无非让你留下姓名电话号码,人家拿回去放一久也是一堆废纸,在云南,入城,出入小区,进药店进入超市和进入银行都要扫一扫,扫一扫能看到你的姓名电话微信甚至身份证号码和头像,疫情指挥部己公开承诺,过后将统一全部销毁这些信息。




阿鼎AD


你好!积极回答这个问题。我是山东人,在疫情期间做了当地志愿者,对于登记信息是否泄露也很了解。首先政府在下达个人登记过点时明确规定,统一发放头登记表并且专人负责,每天登记完成表格按页数上激,做资料留档。另外也明确规定,若出现残,丢现象对管理人员处罚也有规定。在填表时一般填写人员的手机号,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从那里来到那里去。没有付上身份证照片的。就是信息有了但不与照片联系起来起不了什么做用。。就是有人利用办贷款什么的银行也是活体认证。这请你放心。


嗨芝麻开门


我是 ,谢谢你的提问。只能说个人信息被人违法利用的可能性有,但不是很大。虽然有的时候,需要我们提供身份证号码、住址、手机号等信息,但登记的人员都是物业或社区的人员,一般情况下不敢也不会把我们的信息卖出去的。他们为了战疫在坚守岗位,我选择相信他们。


决胜无形疆场


身份证信息被泄露的,如果他人利用身份证信息,从事不法行为的,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要求给予民事赔偿。

泄露了身份证信息可能会有什么后果?

1、被人拿去作各种会员卡登记,然后被二次卖出,从而更广泛泄露;

2、被一些人报给一些不验证、不认真负责的网吧登记,人家发布了非河蟹言论或上传了某些不解释你懂的大型文件;

3、在某些需要提供身份证信息的网络应用中被人冒用,然后同上;

4、某些审核不严仅需要身份证传真件就可开通的金融应用中被人冒用,然后被用于非法行为;

5、某些仅提供身份证信息和联系号码,不用短信验证即可登入或重置密码的系统,可以通过非正当途径经身份证查出实名号码从而进去。轻则泄露更多信息,重则被篡改信息导致不可预测后果;

6、参照上条的,某些时期的网上金融系统,不过现在应该比较少存在了;

7、不幸手机丢了,同时身份证号码被得知时或者知道身份证信息的人恶意借用手机。

如何防范自己的身份证信息泄露

对于一些单位门卫对来访人提出查验身份证或填写身份证号的要求,认为企业单位、物业公司等可提出查询身份证的要求,但前提是由访客主动出示身份证以对其身份进行证明。碰到这样的情况,你可以用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替代。他还提醒,企业单位、物业公司无权扣押或保管访客的身份证,如果访客遭遇身份证被扣留的情况,甚至可以向警方报警。

当人们了解身份证被冒用的危害后,便会时刻攥紧身份证原件,却往往忽视了复印件。其实,身份证复印件在生活中经常用到,比如,到移动公司办业务,要身份证复印件;租赁房子,也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到企业上班,上岗之前第一个交的也是身份证复印件;就连到银行打个明细账单,也要用身份证复印件……专家认为,留存这么多的身份证复印件,如若办事机构疏于管理,则有可能被再复印,让一些不法分子冒用办理银行卡、手机卡大肆消费,给当事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被迫承担法律责任。


桥喜说


在现今这个疫情特殊时期,配合政府实名登记信息,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至于信息会不会泄露,被别有用心的坏人利用,这个要看职能部门,对登记的大众信息,是否严格保密存放了?不过大家也不要,过于担忧此情况,其实我们的个人信息,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了,因为网购快递到小区家,以及乘车买票与手机话费厅,还有银行卡和手机上App实名注册等,都会被泄露买卖利用。我们大家真正需要,做的是对陌生电话提高警戒心,不要轻易相信诈骗话语,有事及时与家人多商量,严重事件发生时,要冷静理智地拨打110号码报警。



崭新的起程


侵犯个人信息违法,当罚!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结合技术手段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活动轨迹、消费记录等。个人信息与隐私权高度重合,那些不愿被外人知晓、介入的都属隐私。实践中,法院通常采取隐私权的保护为个人信息权利人提供救济。

1月29日,网民姚某红(男,56岁,临汾尧都区人)擅自将微信内部工作群中的“35名密切接触者名单”转发至其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引发网民大量转发。

1月31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法对姚某红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均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刑法》对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设置处罚,若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触犯刑法则构成从重情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加强信息保护,依法履职尽责

国是千万家,有国才有家。为了公共利益而让渡个人权利是中国人的家国情怀和爱国精神,同时政府保护个人信息彰显法治原则与人文关怀。2月9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其中强调:限定依法授权单位有权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作他途;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谁掌握信息谁负责,严防信息泄露等。

结合《通知》与相关专家意见,疫情个人信息保护至少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对基层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开展保密教育,强化法律意识,严禁泄露工作秘密和公民个人信息。

2、信息采集过程中,如果以纸质填表方式收集,要严格要求纸质材料不被拍照、复印,进行统一回收,保管妥当。如果以电子方式收集,则需责任到人,并保存在特定终端,并将数据和备份数据加密存储。

3、在汇总存储环节,安排专人负责,采用严密的访问控制、审计、加密等安全措施。

4、在传输、共享环节,应确认对方是有权获取数据的机构或个人,采取加密传输的措施,优先使用内网通道、程序,尽量避免微信QQ办公。

5、在信息使用过程中,需要做到专采专用,严格限制于疾病防控目的,不得挪作他用,并且在疫情防控结束后按照规定予以妥善处置。

6、对外披露工作须脱敏。确诊病例仅公开性别、确诊日期、诊疗经历、大致居住区域、活动轨迹,不应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具体信息。

7、各地网信部门、公安网监部门应加大值守力量,严密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受理举报案件。对于已经泄露的个人信息,应当及时阻断传播,减少不利影响。

广大群众也要擦亮眼睛,谨防一些商业机构浑水摸鱼,利用自己的APP、小程序非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如发现被侵权,请第一时间报警或向网信部门举报。

举报方式:电话12377、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APP个人信息举报


长工剪辑


现在控制疫情更重要,牺牲一部分个人隐私数据和自由,我觉得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有人倒卖个人信息,国家随时可以出台政策解决,就像之前的P2P,还有部分数据公司,违法使用征信数据放贷,现在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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