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有些公司让外地员工提早返回隔离,却不发工资,怎么看?

酒伍陆


看情况吧,像我们小微企业,老板通知可以回来上班,愿意回来的工资正常发放,不愿意回来的,就在家待着也就没工资了。看员工个人意愿了。小企业,房租水电都够老板出的了,也不奢求给我们多发了,。


无邪守候


我是一名在广州打工的打工仔,我们厂是私人企业,老板是地道的广东人,(用我的话说(我老板是说白话很厉害的那种),在厂里上班已是第四个年头了,陪着工厂一起成长,可能是对工厂有感情了吧,加上老板待人随和,没有架子,员工都和他走的近,企业要发展,肯定是要有效益才有钱,要有效益的前提是要有订单和按期交货,达到客户的要求才行,所以我个人是可以理解,企业在掌握员工的身体状况和假前和假时,以及来时的一些出行情况,和每天对员工进出厂区进行体温检测,检测达标才能上班的原则,要求员工复工的做法,我个人觉得是可以理解的!


来自大山里的姑娘


我们公司现在就是这种情况,外地人员不让返京,或者返京后要求隔离14天。

办公室现在一共不到10人,原本有五十多人的。

1月份的工资到现在都没有发,然后没有到岗复工的人员,也没有安排在家办公,感觉就是要解散了一样。


抖瞅瞅


我觉得这个要根据每家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看,有些公司年前就已经发了第13个月的工资,1月中旬就放假,也就是说1月份上班时间不到半个月,却要发1月份整个月的工资。2月份没开工又要继续发2月整个月的工资,对于企业来说压力太大。如果既没发13个月工资,1月上班天数少不发全薪的另当别论


只带走一片云彩



这种情况不发工资是违法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委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出台的政策措施,延长假期及隔离期间是需要发放工资的。


但是,不发工资有他的合理性

1

这段时间毕竟没有真正工作,无论是根据劳动合同,还是根据实际情况,我们的的劳动关系都是以交换为基础的,也就是用个人的工作行为换取工资收入,隔离不是工作,所以不发工资,这就是他们的理由。

2

疫情对整个国家和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场灾难,不能正常的春节团聚、不能正常的外出游玩、不能正常的按期工作。

公司也是,因为疫情的原因,不能正常开始运营,就没有持续收入,但是需要支付的房租、水电、税金、员工社保等却不会没有,也就是暂时处于亏损状况。

为了降低亏损,能够被压缩的只能工资,因为房租很难减免,即使在目前政策多次呼吁的情况下,也只有部分国有物业可以减租,属于民营或者私人的物业因为本身也要承担很多的成本支出,很难减免。

3

多种成本的叠加,在平时因为运营就被流动资金的流转消化了,现在的情况下,任何一个因素都有可能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包括工资支出。

老板们想的就是压缩每一分钱支出,让企业能够活下去,企业倒闭了,影响的人更多。


共度时艰,不是一句空话

1

所有的措施,包括抗击疫情,根本的目的还是为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这其中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群体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

按照有关专家的预估,因为新冠肺炎疫情死掉的企业会远大于死掉的人,所以,政策直接目标就是稳住企业,续命企业,让他们不要关门倒闭,因为倒闭的结果就是失业潮,勉强活着的企业就是裁员潮。

2

国家出台的政策减免租金、减免税负、缓缴社保和税金是为了稳定企业,防止倒闭潮,而要求正常发放工资,则是为了稳定员工队伍,防止出现辞工潮,一旦很多人认为上班会遥遥无期,都要离职,企业的生存也就无法保证了,离开员工的企业,成了无根之木,又有多少生存能力呢?


3

员工是企业最重要的生产力要素之一,这个时候,保持理解和信任,好过争斗和猜忌。

从题主的问题来看,企业要求员工及早返回并隔离,及早返回是准备随时复工,复工就是正常化的开始,隔离是为了安全,所有人的安全。

从后来很多地方封村、封城,有些地方劝返的情况了来看,提前返回并隔离,避免了后续的很多麻烦,是企业基础未来发展的关心的体现。

工资问题,按照法律和政策是应该正常发放的,具体需要双方沟通协商确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才是共度时艰,当然,企业要生存,员工也要支付各种生活支出,都有难处,都要过得去。


个体需要努力,提升价值,才更有生存力,价值决定了别人对待你的态度和方式

就企业而已,脆弱的企业往往是那些技术含量较低,市场地位较弱的企业,因为不能对整个产业链条有较大的影响力,就只能依靠价格之类较为低级的竞争手段求得一席之地。

产业链上总有一些公司,牛到别人不敢欠他的钱,他随时都能断别人的货,问题是那个企业是不是你?

个人来说,我相信即使企业面临非常危险的境地,仍然会有不是股东的员工会获得全额的工资,甚至获得额外的收益,因为他可能的离开随时都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和未来,问题是那个人是不是你?

脱开环境、政策,每个人只能过自己的日子,工资的问题,主要取决于个人对企业的价值,其中主要是老板对你的价值感,另一方面也取决于个人的沟通能力。


总结来说,这种情况下不发工资不合法,但是现实逼人,需要相互理解共度时艰,重点还在于个人自身的价值。


镜头iread我读


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如果是公司只是把这个要求提出来。并没有让员工强制执行。那么这是出于对员工,对社会的负责。我觉得这种做法无可非厚的。

但是第二种情况。如果公司强制要求你这样做了,却没有给发工资。那我觉得就是公司上级考虑的不周。这种做法有欠考虑。


夫木一闲谈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通知,就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待遇问题提出要求。

通知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向承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量基数。

有关单位在内部分配时,要向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加班加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特别是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通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其所属单位按出勤对待。


村里老王家


"疫情延迟上班有工资。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成都房产经纪人小徐


从政策方面来讲,按照相关规定,隔离是需要正常支付工资的。但能这样做到一般都是国企,大的企业。让外地员工提早返回隔离,却又不发工资的,一般都是私营性质的中小型企业。这个事情要站在企业主和员工两个角度来看。

一,从企业主角度来讲,这次疫情造成的影响还是相当大的。就连西贝、海底捞、老乡鸡等等知名企业都受到很大的影响,更不用说广大的中小企业了。企业没有开工,就没有收入,但是支出却不会停止。中小企业资金链本来就相当脆弱,如果一两个月没有持续的收入,很容易造成资金链断裂,甚至走到倒闭的地步。所以企业主也想着尽快复工,以减少损失,使企业尽快走上正轨。但是疫情之下,复工有些不小的阻力,员工及时到岗就是一个最大的问题,特别是那些外地员工多的企业。另外,每个地方都有一些防控措施,规定外来人员返回本地的,都要居家或者集中隔离14天。所以,为了尽快复工,企业也要要求外地员工提早返回隔离,提早隔离。但是隔离期企业又没有真正的复工,所以企业无奈之下就不会为员工支付隔离期的工资。

二,从员工角度来说,大部分还是希望疫情快点结束,早日回到工作岗位上来,毕竟各种花销,各种贷款要还,压力还是很大的。所以员工冒着风险提前回到工作地,接受隔离,也会认为是为了公司的利益,并且根据政策规定,也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的。而且,很多公司没有为员工提供隔离地点,或者员工自己租的房子又被房东拒绝入内,还要自费隔离,如果真如网上所言,多的地方每天800费用,14天下来就是一万多的费用,差不多就是很多人两个月的收入了,与其这样,不如直接在家等到疫情结束之后再去工作了。

所以,并不能现在道德的高地去指责公司是吸血鬼,不顾员工死活;也不能指责员工对公司没有感情,不懂付出。现在最好的办法是公司无员工商讨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早日回到工作岗位。
只能说是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所有人的计划,希望疫情早点结束,每个人都能回到自己的岗位上。


未成熟莫摘取


大家都知道现在是特殊时期,目前正处在疫情爆发期,每天确诊人数和疑似病例都在不断上升,为了抗击肺炎,全国各地的医护人员和公安干警都在一线奋战,而我们普通民众能做得也就是老老实实待在家里不出门,目的也是为了自我保护,避免交叉感染,不给国家和医护人员增加负担。

这次疫情的爆发也是始料未及的,正好赶上春节时期,很多企业年前定的复工日期也是随着疫情的发展而不断往后延迟,但是考虑到有些行业的特殊性和压力,疫情不是很严重的地区仍然有很多企业根据专家的建议逐步开始复工。

因有的企业多数为外地员工,国家也对外地复工人员有要求,根据疫情有潜伏期的特性,要求职工到岗前需要在工作地自行隔离十四天,这种做法也无可厚非,为了防止交叉感染,也只能利用这种最安全可靠的方法了。

那么,在疫情期间,有些公司让外地员工提早返回隔离却不发工资的行为,合理吗?

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对于为了上班而提前返工的外地员工,在此期间企业是要付工资的,因为虽然员工隔离期间没在工作,没有实质性的为公司创造价值,但是本次疫情的发生属于国家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假期的延迟和隔离也是国家强制要求的,因此期间休假和隔离的,企业应该发放基本工资,并且在此期间不得辞退员工,遇到被企业辞退的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综上所述可知,因排除患病嫌疑而隔离,导致的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等情况。此时,工资待遇计发,应当采用“视作出勤”的规则。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被隔离期间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劳动”计发工作报酬。

所以有些公司不给提前返回的隔离员工发工资的行为实际上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大家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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