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的爺爺奶奶病逝,還要不要去?還是讓孩子自己去呢?

情感書生


我個人看法,兩個人離婚了,就與他們家沒什麼關係了。孩子的爺爺奶奶去世,就孩子自己去就好。如果你前夫已經再婚了,你再去會不好吧。即使他沒再婚,去也不好。每個人的想法不同。


小芳的日常生活


離婚後,孩子的爺爺奶奶病逝,你要不要去?或者讓孩子去?這個問題也是要看具體情況來的,當然,從人性道德的角度來看,自己去比較好!

不管什麼原因離婚,也不管以什麼方式離婚,只要你和你前夫及他父母的關係並沒有到水火不容的地步,去弔唁是人之常情,也能體現你的品行和修養,畢竟你們曾經也是親人。現在也還是你孩子的親人,這種關係不同於其他普通的人情。就算是朋友或者鄰居,我想也會去的。

當然不排除離婚時你和前夫家族鬧得很僵,見面很尷尬,這個時候可以用別的方式表達一下你的哀思。

有禮有節,寬厚大度,說起容易,做起來還是不易,也許你顧忌很多,但是人生並不長,何不讓自己變得更優秀灑脫些,也許你的一言一行都會給孩子帶來好的榜樣,也能給你和前夫以後的相處帶來好處,畢竟你們還有個孩子,血濃於水,以後見面的時間多得很,在這樣的大事上面你得體處理才是上策。

我是止水如雲,一個既感性又理性的女子,希望我的回答能給題主一點幫助!





止水如雲


我認為可以去,孩子的爺爺奶奶曾經也是你公公婆婆。雖成過去那也是長輩,而且死者為大。按道理情誼應該要去的。

你雖離婚,但孩子身上的血源是你和他父親的混合,而他父親的血源來自他爺爺奶奶。所以離婚是離不開血源的。

再說離婚只是解除婚姻關係,有什麼恩怨也與前公公婆婆無關。其責任在於當事人雙方,情感上的對錯不至於成為仇人。而且還存在永不可斷的紐帶,所以我建議你還是帶孩子去吧。以了結心中的孝義!


勤修煉


其實這個問題需要清楚兩個前提,一,離婚時間,是結婚不到五年,孩子還沒有記憶時候離婚,還是孩子3歲以後有了記憶,夫妻生活多年後離婚。二,離婚原因,是因為感情出現問題和平離婚,還是因為有其他特殊原因,比如老公有暴力傾向,一方有出軌行為等等一些特殊原因。

作為曾經的兒媳婦,應不應該去

1,如果時間上是結婚不到五年,離婚原因是和平離婚,可以去也可以不去,畢竟是和平離婚,共同生活過幾年,男方家父母肯定也曾善待兒媳婦,所以去是一種尊重的表達,畢竟人都是感情動物。如果結婚短短几年相處機會少,可以選擇不去,表達慰問就可以。

2,如果時間上是超過五年,離婚原因是和平分手,那麼畢竟結婚多年,也算半個父母,所以應該去。

3,如果是離婚原因是特殊原因,不太和平的分手,那麼最好還是不要去了,畢竟如果是不和平的分手那麼可能已經有矛盾了。

是否讓孩子去

1,如果孩子和爺爺奶奶曾有過感情,並且是和平離婚,應該去。畢竟孫子是爺爺奶奶家的親人。也應該讓孩子知道感恩和親情。

2,如果是和平離婚,你不方便去,可以讓孩子代替去慰問,也是比較好的一種方式,畢竟是老人家的後代。

3,如果是因為特殊原因離婚,不太好的情況,也適情況定,如果這原因和爺爺奶奶有關係,那麼孩子可以考慮不去,如果離婚原因和爺爺奶奶無關,應該讓孩子去。老人畢竟是愛孫子的。


鬱語35


如果雙方離婚了,又各自結婚組建家庭了,雙方各自的紅白喜事已經陌生如過路人,大人之間最好不要去,想想為什麼離婚不懂嗎?這裡面涉及到以後的大人之間風言風語,不接近為妙,是上上策,但是要叫小孩子去給逝去的親人燒香祈福,小孩不去,也要開導小孩去,這樣以後都不後悔。



紅木祖祥


應該去,不管是任何事情,在大也大不過家中親人去世這件事情,為老人送最後一程,那才是真正的情到意致!

而且,你與前夫未離婚之前,孩子的爺爺奶奶,一定對你好過,況且,孩子還是老人們的親情血脈,帶孩子們送老人最後一程,不但前夫從內心感激你,就是前夫的親戚朋友,也會高看你一眼,自古道,人過留名,燕過留聲,不提別的,為他人留下好名聲的同時,你也給孩子們樹立了好榜樣。


李德才21


我是倆仔胖麻麻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首先按道理說你可以完全不用去,但是從人情和禮儀上我覺得你還是去比較好,因為畢竟在一塊生活過,肯定也有一定的感情,因為人畢竟不是冷血動物吧,,所以老人病逝了我們還是去送送最後一程吧,

以上是我自己的意見,不喜勿噴


190斤的胖麻


如果離婚前,你和前公婆相處還好,你們雙方都未再婚或無戀人,你前夫無兄弟姐妹,給前夫說一下,如果他不反對你就陪著孩子去,就當夫妻一場也看在孩子份上去幫幫忙;反之不去的好。


露珠滴答


血緣關係永遠割捨不斷,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父母是孩子的榜樣,離婚不等於斷絕了一切,畢竟在一個屋簷下生活過,老人不在如果沒有特殊原因,可以前去悼念,不忘老人的恩情。


胖哥晨曦


這種事情,孩子應當到場的,你們雖然離婚了,但是孩子仍是爺爺奶奶的孫子,血緣關係是不可能斷開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